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预算公开
2018年度新乡市环保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市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环保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2018年度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新乡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8个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省和市政府减排目标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新乡市环境保护局
2.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3.新乡市环境监察支队
4.新乡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5.新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6.新乡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7.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
8.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
9.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卫滨分局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288人,在职实有人数25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218人、工勤编制2 人;离退休人员7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6人。
二、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总计12439.72万元,支出总计12439.72万元,与2017年(收入8146.15支出8146.15)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93.57万元左右,增加52.71%。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环保任务逐步加重,相关咨询费用及设备购置需求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合计1243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75.72万元;专户管理的收费6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支出合计1243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4.58万元,占27.53%;项目支出9015.14万元,占72.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375.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增加67.6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375.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33万元,占3.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89万元,占1.66%;节能环保支出11680.5万元,占94.3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6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文明奖、住房公积金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8951.14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运转类项目5101.14万元、投资类项目350万元、专项资金项目3500万元,其他类项目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4.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20.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7 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局已实施车改政策,无购置车辆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10.9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局机关及经费代管单位在编车辆均按定额1.3万元/年核定公车运维费。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81.4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49.87万元,其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办公设备购置和印刷共计104.87万元,水、大气、土壤各项监测监控服务费1945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 年,我单位对2017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2017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成效显著,实际绩效符合预期绩效,大大提升了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具体如下:一是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体系建设,共投资380万元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二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完成全市135个城市站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使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得到全面加强。会同气象部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联合质监部门开展环境监测质量提升活动,使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9年拟对2018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8951.14万元,我们将本着节约、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达到各项预定绩效目标。保证新乡市到2018年底完成省定目标。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12628.68万元,较上年增长38.15%。其中:固定资产11603.62万元,无形资产1025.0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