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推进新乡市中心城区使用房票安置工作方案》
近日,新乡市印发了《推进新乡市中心城区使用房票安置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有需要的群众了解房票安置政策,现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制订过程
(一)为什么要出台房票安置政策?
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拓宽安置渠道,妥善解决征收安置遗留问题,破解群众长期周转、逾期回迁等难题,彻底实现“先安置、后征收”,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新乡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新政文〔2022〕150号)等规定,广泛借鉴兰考、祁阳等地先进经验,经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多次会议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房票的定义
房票是指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买安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人按照产权调换政策,将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使用房票置换购买商品房进行安置的方式。
(二)房票的类型
房票分为A房票与B房票。A房票为应合法安置房屋建筑面积。B房票为其他补偿金额(包括附属物、搬迁费、周转费等费用)。
(三)房票的适用范围
目前,房票适用于新乡市中心城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参照执行。
(四)房票的制定与奖励
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项目情况,按照“一项目一政策、一小区一办法”的原则,制定本辖区内项目使用A房票安置的具体置换比例和B房票的奖励办法。
三、政策实施效果预期
本次政策出台是在原有征收安置与补偿方式的基础上新增的一项安置方式,旨在实现三个目标:
(一)安置方式更多样。在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两种原有安置方式的基础上,被征收人可选择的安置渠道进一步拓宽,可选择的房源更广泛。
(二)搬迁过程更灵活。大幅缩短安置周期,优先选购现房,避免实物安置长时间租房过渡、反复搬家,减少逾期安置等问题。
(三)市场发展更规范。建立全链条风险管控机制,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盘活存量市场,缓解财政压力。
解读机关: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贾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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