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管理办法》
近日,新乡市印发了《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准确理解《办法》的核心要义,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高效落实,现就《办法》的出台背景、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并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保持村落传统格局与风貌,根据《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传统村落的系统性保护与活化利用,为留住乡愁记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框架
《办法》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涵盖标准条件、申报程序、预警退出及附则。其核心目的在于健全完善传统村落保护体系,通过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实现与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有序衔接,构建起上下贯通的传统村落名录体系,从而更好地推进我市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
三、主要内容
《办法》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明确标准条件。《办法》明确了传统村落的基本条件。申报市级传统村落原则上应为行政村,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历史文化积淀较为深厚;选址格局肌理保存较完整;传统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较丰富;民俗文化及生产生活遗存传承良好。
(二)规范申报程序。为确保名录认定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办法》规定了严密的申报认定程序,具体实行“村级同意、乡镇申报、县级初审、市级评审、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五步走流程。
(三)建立预警退出机制。《办法》创新性地引入了动态管理机制,对名录内的村落实行“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明确了预警和退出的具体情形。对于开发不当、未有效整改或因不可抗力失去保护价值的村落,将严格按照程序退出名录,确保名录的严肃性与含金量。
(四)明确施行时间。《办法》对文件的施行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解读机关: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李文慧
联系方式:0373-3696571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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