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近日,新乡市印发了《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2024年6月,我市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精神,在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适用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工作方案》的适用范围及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需求方,即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旨在引导中小企业明晰转型思路、优化转型实践、提升转型效能;二是供给方,即数字化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旨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供给水平提升;三是各县(市、区)政府,旨在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三、我市推动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明确改造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试点工作流程闭环。遴选数字化服务商,建立数字化转型专家智库。二是推动实施改造。开展诊断评级服务,梳理数字化改造问题清单和需求场景清单。有序推进数字化改造,确保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引导企业上云用云,推动“链式”数字化转型。三是加强应用推广。采取“局部先行+全面推广”模式,加强样板企业复制推广。举办行业交流活动,分享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四是强化监督验收。建立全流程监测机制,强化改造过程监管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数字化改造项目高质量推进,各类财政资金落地落实。五是加大资金支持。探索创新“数转贷”产品,给予财政贴息。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试点城市工作,补贴和奖励主要包括数字化改造、优秀服务商、“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和产品、“链式”转型、工业互联网、智能应用场景、专精特新、人才培训、绿色转型等。
四、对意向改造企业有哪些要求?
1. 在我市注册,属于起重装备、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汽车零部件、新型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考《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
2. 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且近两年有改造计划;
3. 拟改造项目实施地在新乡市辖区范围内,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期间(至2026年底)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造;
4. 近1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解读机关: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王艺博
联系方式:0373-369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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