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科学布局、统筹实施一批引领作用强、研发投入大、协同效应突出、示范带动显著的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我市印发了《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是市委、市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引领我市各界汇聚力量,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抓手,是前瞻布局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重要载体,也是在科技创新领域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配置科技资源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市实施了一批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在集成电路制造、新型材料、高端设备、新能源电池、创新药物、农业育种等领域取得了一大批技术突破,为我市主动扛稳粮食安全重担、造福人民生命健康、关键零部件国产化替代和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省在科技项目组织方面实施了诸多改革,多项举措旨在推动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有组织的科研。2018年出台的《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已无法满足改革精神和时代要求,于2024年12月9日废止。为更好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科学布局、统筹实施好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依据《新乡市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工作方案》(新办〔2022〕16号),制定了新的《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三、新制定的管理办法与2018年的管理办法有哪些区别?
新制定的管理办法融入了更多改革精神,更加注重发挥高能级研发平台作用,不断开展项目组织形式创新,完善科技项目凝练机制;扎实推进项目设置调整,紧密衔接国家、省项目类别,将原来的重大产业化、重大创新活动和重大开放合作3类改为重大科技项目、重点研发项目2类;简化了项目管理流程,不再开展重大科技专项中期评估,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
四、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具体如何分类?
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围绕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的创新链关键环节进行布局,分为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2类。重大科技项目以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为目标,开展技术集成研发和中试熟化,可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技术装备、重要产品研发,并形成产业化能力,引领带动产业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单个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最高300万元。重点研发项目重点开展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研发,以及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力争取得制约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转移转化和应用示范一批科技成果。单个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最高100万元。
五、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对项目有哪些具体要求?
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项目符合国家、河南省和新乡市的产业、技术政策,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符合年度项目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地位以上。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二是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鼓励项目积极吸引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等社会投资。三是申报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前期应取得阶段性成果,已进入中试阶段,有望实现产业化。四是项目承担单位应为项目研发提供充足的自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须有合作企业,且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五是同一项目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为确保更多企业获得项目立项机会,更好发挥财政资金质效,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牵头申报和承担1个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六、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对项目承担单位有哪些具体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为具有独立责任能力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单位。二是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措施得力,有助于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具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以及其他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三是单位领导团队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四是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五是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七、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对项目负责人有哪些具体要求?
文件努力破除“四唯”倾向,不对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头衔、学历背景进行具体要求,为保障项目负责人权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仅要求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八、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如何更好发挥高能级研发平台作用?
文件在项目组织形式方面大胆创新,鼓励政府或相关部门牵头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创新平台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围绕重点产业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推荐备案”方式列入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
九、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对立项程序是怎么要求的?
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按照征集需求、凝练指南、发布通知、申报受理、评审论证、公示立项、签订任务书的方式组织实施。采用“推荐备案”方式形成的项目按照申请备案、公示立项等程序组织实施。评审论证一般包括形式审查、会议评审和现场核查三个环节。
十、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是如何管理的?
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实行任务合同书管理,任务合同书约定研究内容、主要目标、量化的技术指标等,并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任务合同书指标不得变更。
十一、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对验收程序是怎么要求的?
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以任务合同书为依据,组织专家以评审论证方式开展验收,必要时可增加现场核查环节。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计划实施期满后3个月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对“推荐备案”项目实施验收备案制管理,探索实行“项目承担单位自主验收、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监督、市科技局备案管理”的方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项目承担单位因停产、倒闭、破产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提出终止申请。对无故不申请延期或延期满1年仍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可强制终止。
十二、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验收结论有哪些?
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结题、不通过验收三类。
十三、对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验收情况有哪些奖惩措施?
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继续使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满足原团队科研需求。项目终止和验收结论为结题、不通过验收的项目,停拨后续资金,未使用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财政资金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及时退回。项目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