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乡市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决策部署和《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豫政〔2024〕24号),打造物流降本先行地,根据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物流体系运行、物流资源配置、物流协同组织、物流技术升级、物流企业经营5个方面,提出了15条措施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1.降低物流体系运行成本。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优化物流枢纽网络,加快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省级区域物流枢纽(节点)主要承载设施及配套服务功能建设,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二是完善铁路、公路等枢纽集疏运体系,大力推广公铁、铁海联运模式,加快“公转铁”“散改集”步伐,积极申建“一单制”“一箱制”试点,完善多式联运标准框架体系。三是优化运输结构,加强铁路专用线使用,加快推进大型制造业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实施,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四是推进现代物流与生产力布局协同发展,一体规划、同步推进产业布局与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物流对大型制造业企业的服务功能,争创现代物流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省级枢纽经济先行区。
2.降低物流资源配置成本。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推动公路货运市场治理和改革,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合理设置货车通行区域、线路、时段。二是加快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改革,探索建设跨部门、跨领域物流信息平台,健全企业物流数据采集、提取、应用、保护等机制,健全物流企业守信激励措施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降低物流协同组织成本。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现代供应链体系方面,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工商企业量身定制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推进“先查验后装运”模式试点工作,支持中欧班列大宗商品“散改集”,逐步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二是国际供应链方面,推动中欧班列扩能提质和运贸产一体化发展,加强开辟国际新路线,实现与省跨境电商“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业平台联通对接,完善海关通关设施设备,提高通关效率。三是物流企业引育方面,聚焦优势领域,制定招商清单,争取引进新设一批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和运营结算中心。加大对3A(星)级以上物流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4家“豫军”企业提质发展,大力发展物流平台企业。
4.降低物流技术升级成本。一是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积极鼓励装备骨干企业研发智能化物流装备,争取申报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争创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积极参加全省物流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是加快物流绿色化转型,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到2025年年底,除应急车辆外实现市区(城市建成区)物流配送、邮政用车基本新能源化。推动零碳车队、零碳物流园区建设,鼓励物流园区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三是提升物流标准化发展水平,完善冷链物流、及时配送等相关物流标准,配合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跨行业、跨环节物流标准协同衔接。积极推动网络货运等新业态行业标准建设,配合省级部门推进完善多式联运标准框架体系。
5.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一是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债、省级服务业专项等资金,支持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城郊大仓基地等重大物流项目建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物流企业信贷支持。二是加大仓储物流用地支持,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支持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支持盘活存量空间资源用于物流项目建设,允许物流仓储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合理转换。三是加大税收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业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解读机关:市发改委
联系方式:0373-369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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