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持续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参照河南省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若干措施》,扎实推进我市放权赋能改革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聚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完善基层治理、更好服务群众,赋予县(市)第二批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对第一批下放权限中缺乏承接的2项予以收回。涉改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要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并推进下放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
四、保障措施
严格工作监管。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放管结合,指导县级部门明确下放权限的后续监管责任,厘清市、县监管职责边界。县级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市级要履行监管、指导、服务责任,做到放权不放责、监管不缺位。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