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构建“政银担”合作模式 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日前,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构建“政银担”合作模式 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2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农业信贷担保是当前形势下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激发其内生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的重要工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5号)等要求,结合新乡市实际,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切实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助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服务对象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有产业支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适度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重点开展10万元-3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余额的70%;政策性业务范围外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应谨慎开展,且单户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二)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搭建。
1.签订协议。县级政府与河南农担公司签署《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合作银行由河南农担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2.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县级政府首期设立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并建立持续补充机制。风险补偿金由河南农担公司统一托管、专户管理,并按照风险补偿金余额20倍的比例放大信贷担保规模,对产业基础好、风险控制好的县域,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
2022年6月30日前与河南农担公司签订协议并缴纳风险补偿金的县(市),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县级须按不低于市县1:4比例及时补足专户额度,奖补资金由县级统一纳入风险补偿金专户管理。支持各市辖区、平原示范区结合实际需求,参照本办法搭建“政银担”模式。
3.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对河南农担公司在县域内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实际发生的风险,由县级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和河南农担公司按照4:2:4的比例分担。
4.严格控制融资综合利率。河南农担公司要降低担保费率,合作银行金融机构应切实加大对涉农项目的优惠支持力度,执行优惠贷款利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支持县级统筹一定规模资金对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的合作银行进行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河南农担公司要根据在新开展业务需要,增强服务能力和质量,健全与业务需求相匹配的基层服务网络。
(二)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产品模式。河南农担公司在每个县域选择1个优势主导农业产业,2个特色农业产业重点扶持,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支农优势,支持当地乡村产业振兴。
(三)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建立金融服务体系、督导落实任务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健全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县级政府要在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基础上,围绕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服务站、村级金融服务部三级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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