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6月29日至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瑞霞、郑援越、翟洪凯、牛晓辉、李泽宙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祁文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红阳,副市长丁雷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涛和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了《新乡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草案)》、《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河南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全市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听取审议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罢免事项和辞呈事项。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