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8月21日新乡市举行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贯彻暨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刘光朋 新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鸿昌 新乡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李永刚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义方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加喜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天福 新乡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韩升阳 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新闻办)主任
时间:2026年8月21日(周五)9:00

主持人 韩升阳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新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在全市上下营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浓厚氛围,今天我们召开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贯彻暨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等负责同志出席,介绍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及新乡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新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光朋先生;
新乡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刘鸿昌先生;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刚先生;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义方先生;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加喜先生;
新乡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天福先生。
欢迎各位发布人。
首先,请刘光朋先生介绍总体情况。

刘光朋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贯彻暨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此项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感谢。现就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法规清理工作过程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深刻认识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首部“生态环境”法典,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标志着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新阶段。法典共5编1242条,对生态环境领域原有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性重塑、整合编纂,在制度框架、监管体制、责任体系等方面作出重大调整,生态环境法治更为系统,污染防治更有力度,生态保护更加协同,绿色低碳发展更有保障,法律责任更具刚性,制度特色鲜明:一是具有系统性,打破要素分割,实现从“多法并行”到“法典一统”;二是具有时代性,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应对气候变化从政策转为法律义务;三是具有人民性,细化油烟、噪声等“家门口”问题规定,守护民生福祉;四是具有刚性约束,构建严格法律责任体系,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宣传好、贯彻实施好生态环境法典,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抓好法典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是人大之责、政府之责,也是全社会共同之责。我们要把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贯彻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抓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护航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效能治理。
二、法规清理工作过程
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启动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将法规集中清理作为维护法治统一、实现新旧制度无缝衔接的重点任务,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推动,5月11日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清理工作方案,确立“分类处理、分批推进”原则;法工委牵头组建专班,会同生态环境、资源规划、城管、水利等市直部门,全面梳理我市现行有效的16部地方性法规,精准甄别《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等四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亟需清理,逐条比对法典新规,聚焦立法依据、监管职责、管控标准、法律责任等冲突点集中研判,形成修改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呈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把关。6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该决定;8月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确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三、法规清理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此次对我市四部法规打包修改,始终坚持“与法典同向、与市情贴合、与执法实操对接”,从三个层面系统衔接生态环境法典,合计作出36条、59处修改。
一是立法依据和原则层面,四部法规统一将立法依据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上位法,解决上位法依据失效的问题;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规划、源头防控、社会共治”原则,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将修复方针调整为“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并确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损害担责等原则,卫河保护条例统一规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述以落实县级分局派出定位,从根本上解决旧条例与法典精神不一致问题。
二是制度措施层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增考核评价公开、重污染天气限行禁燃停工作业、秸秆重点区域时段禁烧、餐饮油烟登记环节前置提示等制度;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把矿山修复纳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固化企业提取修复费用、边开采边修复、闭坑即修等全流程义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细化覆盖、分段、择时、洒水、冲洗“防尘五件套”;卫河保护条例增补流域水生态规划编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危化品消防废水防直排等管控措施,制度供给由单点修补转向系统适配。
三是法律责任层面,对标生态环境法典责任体系,全面梳理旧法规中处罚情形、裁量幅度与法典冲突条款,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调整露天焚烧秸秆、露天烧烤等罚则,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明确未修复或未按方案修复处所需费用二倍以下、拒不改正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并由部门代为修复,费用由企业承担,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卫河保护条例同步规范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责表述,做到违法情形、处罚种类、强制执行方式与法典一一对应,保障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上下贯通、一体执行。
此次修改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举措,四部法规修改决定已于2026年8月15日与法典同步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地见效,并希望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继续支持我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共建美丽新乡。
谢谢大家!
主持人 韩升阳
感谢刘主任全面详实的介绍。接下来,请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河南日报
刘秘书长您好,此次我市四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举措,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生态修复、建筑垃圾管理和卫河保护等多个领域。请问市政府在统筹推动法规修改后的贯彻实施方面有哪些总体考虑和具体部署?如何确保法规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刘鸿昌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新乡市集中修订《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四部地方性法规,是对标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补齐生态治理短板的重要法治举措。此次修订精准聚焦全市生态治理痛点难点,推动大气治理、矿山修复、固废管控、流域保护四大重点领域制度迭代升级。市政府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法治引领、制度赋能,全力推动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常态化、精细化的生态治理实效。
一、锚定系统施策,明确总体实施思路
市政府坚持系统思维、精准施策,确立“依法治污、系统治理、长效管护、赋能发展”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法规落地实施。严格对标生态环境法典上位要求,理顺新旧法规衔接机制,破除制度壁垒、统一执法标准,确保地方治理与国家法治导向高度契合。立足全市生态治理整体布局,统筹推进大气、水系、矿山、固废协同治理,构建全域联动、一体推进的生态法治治理体系。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将法规实施嵌入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和人居环境提升全过程,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以法治刚性保障绿色发展提质增效。
二、细化务实举措,推动法规落地落细
为推动新规落地落细、走深走实,市政府细化落实三项关键举措。一是开展分层精准普法。围绕法规修订新增内容、调整条款,面向执法队伍、市场主体、基层一线开展专题培训和常态化普法宣讲,筑牢全社会生态法治思维。二是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对照新规标准,全面梳理优化执法规范、处置流程和监管标准,细化矿山修复、建筑垃圾处置、大气管控、流域联防等实施细则,构建闭环完备的制度执行体系。三是深化跨域协同治理。健全大气共治、矿山全域管护、固废全链条监管模式,完善卫河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打通跨领域、跨层级治理堵点,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三、健全闭环机制,筑牢长效落实保障
为保障法规条款刚性执行、常态长效,全市建立全方位闭环落实体系。一是规范精准公正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学细研新规条款,严格规范执法流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关键时段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生态法治红线。二是健全督导问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督查抽查、专项评估制度,动态排查法规执行、履职尽责、问题整改等薄弱环节,逐项销号提质。三是畅通多元监督渠道。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第三方评估渠道,搭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立体化监督格局。
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深化四部生态法规贯彻实施,不断优化治理举措、补齐治理短板,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以坚实法治保障护航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河南广播电视台
张局长您好,此次《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涉及多个条款,能否介绍一下修改的重点和亮点?修改后将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张义方
感谢您的提问。此次《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是我市及时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的重要成果。经过多年攻坚,我市工业企业减排空间已明显收窄,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深水区,必须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多源协同治理。这次修法正是顺应了这一趋势,重点和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治理方针和依据更加科学。条例明确以生态环境法典作为上位法依据,将治理方针优化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调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为我市从粗放式管控转向精细化治理提供了制度遵循。
二是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更加完善。条例在应急管控中增加了限制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露天烧烤等措施,管控范围从以往主要针对工业企业、机动车和建筑工地,扩展到更多污染源,有利于在重污染过程中更有效地削减污染峰值,提升精准管控水平。
三是群众关切的污染问题管控更加精准。秸秆焚烧方面,明确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等。露天烧烤方面,明确了禁止时段和区域,对违规露天烧烤或提供场地的,可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餐饮油烟方面,增加政府引导和登记注册环节选址提示,从源头减少选址不当引发的污染和扰民;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或超标排放油烟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增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避免重复处罚。
四是制度衔接更加规范。删除了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实践中不再适用的条款,将“清洁能源”修改为“清洁低碳能源”,将“应急”修改为“应对”,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油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规定进行了细化完善,进一步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这些修改将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产生积极影响:一是有利于提升依法治污水平,使各项监管于法有据、处罚适度,避免“一刀切”。二是有利于增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管控措施更加全面精细,减少对群众健康的影响。三是有利于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强化秸秆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面源治理,减少烟尘、异味扰民,改善人居环境。四是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社会共治,通过源头防控和分类管理,引导企业、经营者和公众共同参与,为美丽新乡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新乡日报
张局长您好,请问市生态环境部门下一步将如何贯彻落实好、宣传好生态环境法典?
张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成果,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支撑。下一步,就贯彻宣传好、落实好生态环境法典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法典宣传方面(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宣传的广度。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基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典知识,不断拓展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广度,营造“人人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宣传的精度。把法典普法嵌入日常监管、行业督导、现场检查全过程,执法人员现场释法,做到“一次检查、一轮普法”。三是注重宣传的深度。通过生态环境纠纷调解、查处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发布生态环境典型案例等途径,让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法典落实方面(三个结合):
一是做好法典实施与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结合。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着力推动专业化、精准化、规范化实施机制建设。同步健全专业监测、专业评估与专业技术支撑体系,强化对复杂生态环境问题的精准识别、科学研判与高效处置能力。从源头解决民生痛点,切实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露天焚烧等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做好法典实施与生态环境质量安全的结合。法典要求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多样化、稳定性、持续性,维护生态安全。我们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强化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三是做好法典实施与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的结合。法典在法律责任上,坚持 “严管与厚爱结合、处罚与教育并重”,实现精细化、科学化执法。我们将坚持过罚相当原则,针对不同违法情形、不同违法主体差异化设置罚则,确保处罚力度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匹配。既严厉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又避免过罚不当,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大河报
李局长您好,《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在生态修复义务、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等方面作出了重要修改,请问这些修改将如何推动我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李永刚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此次《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修订,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典》《矿产资源法》等上位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我市矿山治理实际,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细化完善、补齐短板,将有力推动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走深走实。
(一)更好统筹发展保护,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条例》明确将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作纳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科学划定修复范围、明确重点治理区域、设定量化绩效目标、细化分步治理时序,以法定规划为刚性依据,严格规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审批、日常监管全过程,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同时,以规划引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治理,有效解决生态修复碎片化、治理随意化、项目零散化、资金重复投入等突出问题,实现北部矿山生态治理整体推进、系统提质。
(二)更好压实主体责任,夯实生态修复制度根基。一是细化日常生态保护义务。明确矿山开发企业全过程污染防控责任,要求企业通过密闭围挡、洒水抑尘、集中收集处置等常态化管控措施,有效降低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从源头减少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健全修复资金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费用计提、管理和专款专用制度,明确修复费用可计入企业生产成本,既压实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保障治理工作落地落实,又通过政策减负稳定企业预期,激发企业主动治污、自觉修复的内生动力。
(三)更好强化闭环监管,推动修复责任落地见效。《条例》构建了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严格执行“边开采、边修复”制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分区、分期开展修复工作;明确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时限,企业生态修复责任不因矿山闭坑而豁免。同时,健全完善惩戒机制,对拒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未按方案开展治理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处以生态修复费用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真正落实谁破坏、谁治理、谁失职、谁担责,全面提升矿山生态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抓好《条例》落地实施。紧盯生产矿山常态化监管,从严压实企业“边开采、边治理”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重开发、轻修复、先破坏、后治理”问题。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系统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持续提升矿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决守牢我市北部矿山生态安全底线。

河南法治报
刘局长您好,《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在此次修改中,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增加了“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要求。请问市城管局作为建筑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将如何结合这些修改内容,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我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刘加喜
感谢大家关注《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本次修订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完成适配调整,同步修订的《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对照上位法优化完善相关条款。本次修订重点完善散装物料运输密闭防护、通行管控、遗撒处置等规范,细化建筑垃圾违规投放、随意倾倒等行为的处罚标准,统一执法裁量尺度。两部法规一体衔接、协同发力,有效打通地方立法与上位法衔接壁垒,为建筑垃圾全链条管控、市容环境长效治理筑牢法治根基。新规对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提出更精准、更严格的要求。建筑垃圾治理涉及多环节、多部门,市城管局将以条例修订为抓手,抓实全流程监管,全面提升治理与服务质效。
一是强化规划法治联动,夯实治理根基。《新乡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已落地实施,从顶层层面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收运、终端处置、资源利用整体布局,与新修订条例相辅相成,构建规范化、法治化治理体系。
二是持续强化源头管控,推进减量减排。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方案备案“双把关”制度,确保垃圾处置全程可追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交付及绿色建材,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规范施工现场垃圾分类堆放、封闭覆盖,落实居民装修垃圾袋装投放、日产日清制度,切实减少扬尘与环境污染。
三是持续强化数智赋能,“一网统管”。依托建筑垃圾大数据平台,对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全流程实施24小时在线监管,对车辆不达标、定位异常、违规清运、路线偏移、乱倾倒等问题实时预警、取证整改、闭环处置。加快装修垃圾收运服务小程序上线,推行线上预约、智能派单、全程溯源,破解装修垃圾监管难点。
四是持续强化末端治理,提升处置利用能力。我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已投入试运行,处置厂预计9月底开工,将有效破解建筑垃圾处置难题。同时,大力推广再生骨料、再生砖等资源化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不断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五是持续强化联合共治,抓实常态化专项整治。市城管局将完善“城管+部门+属地”三级联动体系,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聚焦扬尘污染、违规倾倒、存量垃圾治理等重点问题,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控相结合,严查私拉乱倒、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常态化清理存量垃圾,凝聚治理合力,全力助推我市“无废城市”建设。
谢谢大家。

河南日报农村版
李局长您好,本次《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修改旨在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水利部门将如何推动条例中水生态保护相关要求在水利领域落地见效?

李天福
感谢您的提问。按照新修订的《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河道管控、水生态修复、生态流量保障、水域岸线管理均属水利部门核心法定职责。全市水利系统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根本遵循,聚焦五水共治,持续夯实卫河流域水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夯实水生态硬件支撑。以《新乡市水网建设规划(2022-2035)》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卫河流域综合治理,河道行洪排涝基础能力大幅提升。当前总投资22.54亿元的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正在加快建设,兼顾防洪安全与河道生态修复;合河水利枢纽同步有序实施,项目完工后结合凤泉区堤防改造,可将中心城区防洪标准提升至百年一遇,为流域水生态长效改善提供基础保障。
二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全域水资源配置。“十四五”期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18.70%、42.6%,节水成效突出。地下水资源保护成效显著,累计封填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井260眼,全市地下水埋深7.04米,较“十三五”末回升3.64米,辉县市百泉泉眼实现复涌。
三是系统修复河湖生态,保障河道生态基流。我市已成功创建卫河(新乡市城区段)省级美丽幸福河湖,10.5公里的共渠生态廊道成为市民休闲游憩、亲近自然的重要打卡点。以河渠整治为重点,系统开展东西孟姜女河、人民胜利渠综合治理,持续打造河湖绿色生态廊道。依托人民胜利渠引黄、南水北调中线两条输水通道常态化实施生态补水,上半年累计补水2750万立方米,有效保障河流生态流量,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四是持续深化河湖管护,提升水生态治理质效。持续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全省首宗千万元级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落地新乡。河湖长制落实有力,上半年市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累计巡河93次、推动解决问题209个。深化“河长+”协同联动机制持续发力,上半年累计处置河湖管护问题22件,河湖管护水平持续提升。
下一步,全市水利系统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持续推进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全力守护新乡人民的母亲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乡贡献水利力量。
谢谢。
主持人 韩升阳
谢谢各位发布人。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后,与相关发布单位联系,进一步采访了解。
朋友们,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此,请媒体朋友们聚焦生态环境法典及修订后的《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刊发综述、深度报道等形式,全方位做好宣传报道。多用民生视角解读,多讲美丽新乡故事,多让广大群众有感,推动法典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新乡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底色。
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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