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2月6日新乡市举行《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刘光朋 新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付银 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杨庆峰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 冰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韩升阳 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新闻办)主任
时间:2026年2月6日(周五)9:00

主持人 韩升阳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新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宣传和解读《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守护好牧野大地这些承载千年文脉的活态文物,助推“文旅强市”建设,今天上午,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同志,介绍该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重要意义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新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光朋先生;
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张付银先生;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庆峰先生;
新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冰先生。
欢迎各位发布人。
首先,请刘光朋先生介绍《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制定的总体情况。

刘光朋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向长期关心、关注和参与我市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年10月29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同年12月4日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旨在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其制定必要性、立法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传统村落是乡村历史文化的活态载体,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宝贵遗产。加强保护对延续历史根脉、增强文化自信、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传统村落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保留传统村落历史风貌”“保护传承、活化利用古民居、古建筑”。
我市传统村落资源丰富,现有国家级16个、省级24个。近年来,我市在资源普查、规划编制、活化利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主体责任不清、管理要求不明、规划编制不均、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待通过地方立法,为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与法治支撑。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2024年10月,《条例》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审议项目,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2025年5月8日,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座谈,于6月27日进行一审。
一审后,法工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包括市直部门、人大代表、基层单位及社会公众,并先后多次深入辉县、卫辉等地实地调研。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下,会同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对收集到的96条意见进行分析研究,采纳10余条。9月10日,召开立法论证评估会,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文本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论证。9月17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28日,市委常委会原则同意。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12月4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共二十九条,采用简易体例,主要内容与特点如下:
(一)健全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应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明确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职责。规定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协调与监督管理;文旅部门负责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指导监督;其他部门依职责协同开展工作。
(二)细化保护管理措施。要求市、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本市传统村落名录制度,在国家和省级名录基础上,设立新乡市传统村落名录。规定普查建档、挂牌保护、规划编制等具体措施,并将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与环境协调区,实行分区管控。同时明确保护范围内禁止行为、传统建筑维护修缮责任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具体要求。
(三)强化传承与活化利用。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支持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村落发展乡村旅游。文旅部门应会同相关单位,对村落文化资源进行调查、整理与研究,促进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与合理利用。鼓励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统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培育特色产业。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传统村落保护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落实《条例》仍需多方共同努力。传统村落保护涉及规划、建设、文化、旅游、民生等多领域,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协同推进,形成保护合力。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对标《条例》要求,加快制定配套细则、标准与政策,确保制度衔接、措施落地。市人大常委会也将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监督《条例》实施,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恳请媒体朋友们积极宣传《条例》,提高全社会对传统村落价值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依法保护、传承文脉、留住乡愁的良好氛围,让我市传统村落在守护中焕发新的生机!
谢谢大家!
主持人 韩升阳
感谢刘主任全面详实的介绍。下面进入发布会的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

新乡日报
杨局长您好,《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请问,新乡市住建部门如何推动条例的有效落实?谢谢。

杨庆峰
谢谢您的提问。
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是连接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的重要桥梁。《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我市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为我们行业部门科学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我市传统村落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浓厚的地域特色底蕴、鲜明的农业生产特色等优势,着力构建科学高效、多元参与的保护机制,让承载着乡愁记忆的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
一、抓牢宣传贯彻,凝聚依法保护的社会共识
组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带头学深悟透,准确把握《条例》关于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及名录管理、规划管控、修缮责任等核心要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开展面向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和广大村民的普法宣讲,通过案例解读、发放手册等形式,让保护理念和法律规定深入人心。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社会宣传,讲好传统村落保护背后的故事,增加人民群众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认知,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工作。
二、抓细关键环节,夯实系统保护的工作基础
《条例》在已有的中国传统村落、河南省传统村落两个层级名录的基础上,新设立了新乡市传统村落名录,这既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我市传统村落立法工作的开拓创新。我们将贯彻《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谋划、科学组织首批传统村落的调查申报工作,有序推进建立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办法和具体措施。推动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村落人居环境。
三、抓活多元参与,构建长效发展的动力机制
切实履行住建部门的主管职责,加强与文化旅游、资源规划、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形成保护合力。压实乡镇的具体职责和村委会的一线责任,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培育志愿者队伍,汇聚各方智慧与力量,健全协同共治格局。鼓励支持利用传统村落原始风貌、自然山水和田园风光等景观,集中连片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传统村落联合发展文化旅游、休闲观光、民宿酒店等产业,实现村落经济增长,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河南日报农村版
杨局长您好,《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即将于3月1日施行。能否介绍一下,政府部门如何处理好保护传统村落与促进乡村振兴之间的关系?谢谢。
杨庆峰
谢谢您的提问。
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村民的生活需求和发展要求,最大限度的着力于解决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问题,转化成为相互促进的依存条件,既要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又要防止发展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让传统村落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从而实现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共同推进。
一、坚持保护与发展同步推动
《条例》提出了规划先行、保护优先、兼顾发展、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的保护原则,强调要走保护与发展并重的道路,并紧紧围绕这一原则设置条款内容。
二、注重合法权益的维护保障
《条例》明确提出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时,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在保护村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具体措施上,《条例》提出,在保证结构安全和保持传统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允许对传统建筑内部进行适当改造,改善居住、使用条件。确需保护不宜改建、扩建,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村民可以将宅基地退回村集体后,依法重新申请宅基地。对于对保护范围内已经存在的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通过协商依法采取补偿、置换等方式予以改造或者拆除,弥补给村民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推动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条例》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领导,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解决传统村落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将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实行分区保护,既有助于保护村落的传统风貌,也保留了村落的发展空间。同时,鼓励村民委员会利用村民空置或者退出土地、房屋等资源,发展传统村落集体经济,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合理享有传统村落保护开发收益。政府资金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向传统村落倾斜,在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支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文化创意、文旅康养等相关产业,让村民共享保护发展成果。

大河报
韩局长您好,请文旅部门介绍一下,下一步如何深入挖掘新乡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内涵,采取哪些举措推动“文商旅”一体化建设,让传统文化“活起来”?谢谢。

韩冰
传统村落,是承载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文旅部门将按照《条例》要求,遵循保护优先、兼顾发展、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挖掘好、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重塑美丽乡村的文化内核,使传统村落焕发现代活力。
一、加强普查调查,摸清资源家底
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对传统村落内的古遗址、古建筑、古石刻等文物古迹进行全面普查,摸清传统村落内文物家底,建立涵盖其中的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同时,开展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专项调查,对民间风俗、传统技艺等按照“一村一档”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体系,明确各村落的核心文化特质与差异化定位。
二、坚持保护优先,推动活态传承
我们将指导各个传统村落,深入实践“在保护中利用,在传承中创新”,保持传统村落作为历史“活化石”的动态生命力。一方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延续乡村传统风貌。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传统村落利用祠堂、民居等古建筑,建立民宿、小型民俗展览馆、博物馆、文创店或者转化为参观游览场所,有效利用文物资源。另一方面,推动非遗传承发展。优先考虑传统村落非遗项目参与非遗进景区、进民宿等全省“非遗点亮计划”“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行动”,积极协调景区、街区、商超等引入非遗展示、展演、展销,搭建非遗产学研合作平台,引导非遗传承人参与研学、文创等产品开发,通过“活态传承+场景创新”,解锁传统村落“家乡的N种美”。
三、深化业态融合,助推美丽乡村
我们将支持传统村落,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文旅”融合发展模式,建设美丽乡村。一是依托“千营万帐”乡村微休闲工程,指导有特色、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创建A级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联动周边文化遗产、自然景观,加快布局康养、徒步、音乐会、微短剧场景地、露营等生活型文旅产品,设计推出“太行药旅”“春山赏花”“黄河古风”等精品旅游线路,形成更具吸引力的区域性文化旅游目的地。二是盘活闲置房屋资源,推动传统村落民宿产业发展。鼓励有意愿的企业、组织、个人改造现有住房或租赁民房开办旅游民宿,引导社会各界人士返乡创业开办旅游民宿,推广“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旅游民宿合作模式,引进旅游民宿品牌企业、专业化团队参与打造民宿示范项目,共同推动传统村落民宿经济发展壮大。三是丰富传统村落文化内涵,激活乡村文化活力。将比干祭典、黄河箜篌、君子文化、同盟封神、百泉药会、太行书画、五陵研学、红色精神等本土文化融入村落文化展馆展示、古街巷场景打造,增进感情认同。鼓励群众自编自导自演,挖掘民俗风情等传统文化内涵,丰富“四季村晚”“咱村有戏”等活动形式,让群众由文化旁观者变为艺术主角,培育更多文化能人、文艺骨干。实施乡村文化合作社提质计划,筛选重点合作社加强专业指导,培育“合作社+直播”“合作社+文创”等新型运营模式,发展农产品加工、文化创意、文旅康养等特色产业,促进文旅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

河南广播电视台
张秘书长您好,目前,新乡市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已有40处,将来还会增加。请问,新乡市政府如何构建保护发展体系,推动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谢谢。

张付银
谢谢您的提问。
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代代相传的集体记忆与浓浓乡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不断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得到有力改善,保护利用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也面临保护力量分散、区域联动薄弱等挑战。为破解这些难题,我们将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合力,开启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新篇章。
(一)强化统筹协调,构建高效联动的工作新机制。市政府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乡镇主责、村民主体”的责任体系,实施信息共享、项目共商、监管共担,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一盘棋联动机制。
(二)创新资金保障,探索多元投入的支撑新体系。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与整合力度,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步整合文旅、住建、乡村振兴、旅游等领域的相关涉农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倾斜支持传统村落重点项目,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和效益。二是拓展社会资本引入渠道,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投资、捐赠、入股、租赁、提供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三是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等领域引入专业运营团队。
(三)完善政策配套,打造精准发力的政策新工具。一是设立激励政策,探索建立传统建筑产权流转、租赁、入股的具体办法,鼓励社会力量认租、认养、认购传统建筑。二是制定非遗传承人、乡土文化能人的扶持办法,鼓励文化传承与创新。三是出台引导传统村落发展特色农业、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健康养老等绿色产业的专项扶持措施,在品牌创建、营销推广、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进一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四是积极吸引规划、建筑、文创、运营等专业人才下乡,并给予落户、住房、创业等方面支持。
(四)推动区域联动,绘就串珠成链的保护新画卷。突破行政区划限制,以共同的文化脉络(如古道、水系、民俗)或资源特色为纽带,策划包装跨区域的精品旅游线路、文化体验廊道,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客源共享,打造主题文化线路。同时,推动县域集中连片保护,以辉县市为试点,探索优化全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推进连片发展,在规划对接、生态共保、交通互联、文旅线路共建、市场共拓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深化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与活态传承,推动传统元素与现代生活场景深度融合。
主持人 韩升阳
好的,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和各位发布人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需要了解其他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之后与相关单位联系采访。
媒体朋友们,正如发布人介绍的,新乡市传统村落承载着牧野大地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民俗民情,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多年以来,新乡市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挖掘历史底蕴,传承活化文化记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实践成功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三批)》,相关经验向全国推广。
在此,希望各新闻媒体始终聚焦《条例》,加强宣传引导,做好阐释解读,持续提升《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营造保护传统村落、守护精神家园、助力文旅强市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动新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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