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举报奖励新规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建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消费者、外卖骑手、餐饮从业人员等积极参与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根据通告,举报对象涵盖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商家)及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举报奖励范围包括六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幽灵外卖”问题,如未取得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线上公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等;经营资质造假问题,如租借、伪造、涂改、倒卖、转让、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如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毒死禽畜肉类及其制品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问题,如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等;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问题,如加工场所环境恶劣、未按规定配备“三防”设施、食品生熟混放等;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从即日起,举报人可通过多种渠道提供线索:拨打12315热线或0373-3800239电话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或小程序)进行网络举报;或通过信函邮寄至市市场监管局或被举报商家属地县(市)市场监管局。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网络监测平台开展线上巡查,对发现的“幽灵外卖”、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等违法违规线索开展线下核查处置,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