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生态损害赔偿新途径
为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中“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损害赔偿实践中,探索推行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为无力支付高额赔偿金的赔偿义务人提供了履行责任新途径,让生态修复更显温度与实效。
精准施策,从“资金赔偿”到“劳务付出”。传统现金赔偿方式对于部分经济能力不足但具有劳动意愿和能力的赔偿义务人而言,往往难以执行到位,导致修复工作陷入僵局。对此,市生态环境局转变思路,在科学评估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提供环境公益劳务折抵赔偿金。这一方式的核心在于将赔偿从“货币支付”转变为“行为修复”,直接服务于生态恢复。该局不断丰富劳务代偿内涵,使其成为生动的生态教育实践。据了解,劳务代偿内容不仅限于传统的“补植复绿”,还拓展至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担任环保宣传员等多样化公益劳动。这不仅有效弥补了生态环境危害,更让赔偿义务人在身体力行的劳动中深刻反思过错,接受环境法治教育,实现了惩戒、修复与教育的有机统一。
目前,通过劳务代偿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已成功办结多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既保障了生态修复目标的实现,又体现了法律的温度与刚性。该局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这一模式,拓宽适用范围,使其成为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的有效抓手,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乡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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