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工信领域5大类“真金白银”政策详解
为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指导企业抢抓政策机遇、强化创新突破、推动项目建设、加快转型升级,新乡市工信局梳理了工信领域5大类16项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业转型升级方面
一是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企业在一个年度内购置设备、软件不低于5000万元,按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于省头雁企业,门槛降至不低于2000万元,奖励最高2000万元。
二是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对纳入到工信系统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清单内的企业,其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年度投资(含设备及配套软件)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贴息。获得中央1.5个百分点贴息的,省财政配套贴息1个点;未获得中央贴息的,省财政贴息1.5个点。单个项目、单个企业年度贴息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
三是实施设备更新融资租赁补贴。对制造业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实施的技改项目,按照融资租赁合同额的2%给予不超过2年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200万元。
二、产业技术创新方面
一是推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实施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照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二是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以项目建设方式,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创新中心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按照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晋升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除继续享受省级支持政策外,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对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按照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四是培育发展创新产品。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分别按销售额的10%、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国家、省首批次材料,分别按销售额的10%、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省首版次软件,按照销售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省首套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单个元器件、成套模组产品按销售额的1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0万元奖励;多项目晶圆(MPW)或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全掩膜),按产品流片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获得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数字化转型方面
一是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单位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单位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二是支持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对优秀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按照其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提升等提供的技术服务收入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四是支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建设。对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平台,包括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等法人服务实体,给予每3年最高2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
四、示范引领方面
一是培育国家级标杆企业(基地/园区/集群等)。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称号企业(项目、平台等),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示范城市(基地/园区/集群),分档给予200-500万元奖励。
二是突出示范县(市/区)带动。对入选全省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县的县(市/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企业项目建设。
五、中小企业方面
一是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是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的建设项目,在区间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同时市级还将按省级补助资金的25%给予配套支持。
三是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按照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年度考核结果,分别对一、二、三等奖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市级还将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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