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2023年第八批
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第八批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豫财农综〔2023〕27号)下达我市各县(市)省级衔接资金2392万元;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新财预〔2023〕235号)下达我市相关市辖区省级衔接资金236万元;
二、分配原则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392万元由省直接分配至各县(市)。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36万元由市乡村振兴局按照有关因素进行分配。
三、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373-3688615
电子邮箱:xxczny@126.com
新乡市乡村振兴局:
举报电话:0373-2177371
电子邮箱:xxsfpbghz@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新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第八批)
单位:万元
资金级次
县(市、区) |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
豫财农综〔2023〕27号 | 新财预〔2023〕235号 | |
新乡市合计 | 2392 | 236 |
凤泉区 | 100 | |
平原示范区 | 136 | |
获嘉县 | 243 | |
新乡县 | 176 | |
原阳县 | 364 | |
延津县 | 285 | |
辉县市 | 302 | |
卫辉市 | 303 | |
长垣市 | 274 | |
封丘县 | 445 | |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