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度新乡市城乡规划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2018年度新乡市城乡规划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新乡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内设9个内设机构和新乡市城乡规划局第一分局、新乡市城乡规划局第二分局、新乡市城乡规划局第三分局、新乡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等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2、研究确定城乡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乡土地,科学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促进城乡现代化建设和城乡经济协调、健康、快速发展。3、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城市景观环境规划审批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4、负责行政区域内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工作;指导本辖区城镇和县(市)、区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5、负责城乡规划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大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的评审报批工作。6、确定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并实施审批管理;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7、负责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管线工程的综合规划,审批道、桥、涵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等。8、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工程、河湖水系工程、城市防灾工程、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程、公园绿地工程以及游园、广场、桥梁、楼体的亮化和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煤气、热力等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9、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审定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管线工程办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实施管理。10、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或撤销县级城乡规划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涉及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复查、组织听证等工作。11、按规定负责收缴规划、审批建设工程的有关费用和处理违法建设的罚没款。12、负责城市各类建设工程、市政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归档和利用工作。13、制定有关规划科技发展的规划,组织科研项目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系统内科技人员、干部职工的培训、继续教育;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劳资以及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和外事工作。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乡市城乡规划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新乡市城乡规划局第一分局
2.新乡市城乡规划局第二分局
3.新乡市城乡规划局第三分局
4.新乡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122人,在职实有人数11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参公事业编制90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0人。
第二部分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收入总计3918.49万元,支出总计3918.49万元,与2017年相比,主要变动原因有二:一是政策性因素基本支出增幅较大;二是新增项目及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收入合计391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71.8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支出合计391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62万元,占37.28%;项目支出2457.87万元,占62.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91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271.8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1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2.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83.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3582.76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46.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万元,占3.04%,城乡社区支出1310.89万元,占79.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5万元,占12.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48万元,占5.0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7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86.00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办案经费补助136.00万元、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50.00万元。均为运转类项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25.0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2.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局在2017年至2018年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2.40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严控公车使用,严把公车运行费用支出,但因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在2018年查处违法建设力度加大,故预算比去年略有增幅。
(三)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71.87万元,其中: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271.87万元中运转类项目支出2083.15万元、投资类项目支出188.72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26.4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8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其他货物预算13.00万元,政府采购编制服务预算2685.00万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预算188.0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8年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涉及预算资金1718.26万元,其中城乡规划编制经费730.00万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费50万元,新乡市地下管线探测系统建设及城市地下管线系统建设693.69万元,新乡市地下管线数据更新维护管理70.00万元,城乡规划档案室移建28.00万元,办案经费补助146.57万元(城乡规划局本级106.57万元,城乡规划监察支队40.00万元),我局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着节约、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自评覆盖率达到100.00%。
一是科学管理勤俭节约,圆满保障了全局100多名职工的正常工作,同时也创造和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全市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严格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6年修订)》,《新乡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大东区空间发展协同总体规划》,《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城策划》,《新乡市总体(含40平方公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项目。三是严格规划监察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坚持“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制度”,从严治理违建。截止2017年10月底,拆除违建460处,拆除面积130754平方米。四是严格地下管线普查及数据更新工作,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管理更新机制,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2019年拟对2018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457.87万元,我局将继续本着节约、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对项目实施全工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达到各项预定绩效目标。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有9个,预算资金为2457.87万元,其中:新乡市城乡规划局本级绩效目标项目8个,预算资金2417.87万元;新乡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绩效目标项目1个,预算资金40万元。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绩效目标项目3个,预算资金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安排的绩效目标项目6个,预算资金2271.87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8年新乡市城乡规划局重点项目预算主要有:城乡规划编制经费1600万元,2014年以前遗留项目城乡规划编制经费384.15万元,控制网升级改造120万元,办案经费补助136万元,新乡市地下管线探测系统建设及城市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统建设68.72万元,新乡市地下管线数据更新维护管理62万元,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50万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费37万元。重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如下:
城乡规划编制经费项目: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景观环境规划,达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促进城乡现代化建设和城乡经济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研究确定城乡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乡土地,合理布局公共设施;科学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2014年以前遗留项目城乡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根据(2016)2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经我局梳理14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实施的规划编制项目,其中涉及城市设计6项,道路、交通方案6项,绿化景观2项,2018年需支出尚未支付资金384.15万元。
新乡市控制网升级改造项目:作为城市数字化建设的基础测绘数据,项目实施后,将保障建设资料的完整性及连贯性,为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必备基础数据,有利于提升我市规划建设工作的效率和精确度,保证了与国家大型基础数据的统一性。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费、办公场所运行维护费及办案经费补助项目:为城乡规划工作和规划监察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保障。
新乡市地下管线数据更新维护和新乡市地下管线探测系统建设及城市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统建设项目: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管理更新机制;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资产总额2868.66万元,较上年减少0.23%,其中:固定资产786.06万元,无形资产213.3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新乡市城乡规划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报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政府采购表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