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度预算公开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概况
(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职责。
(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就是本级预算。中心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三) 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中心内设10个职能科室,共有事业编制73人;在职人员69人,退休人员13人。
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总计914.76万元,支出总计914.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1.38万元,增长15.30%。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合计91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4.7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合计91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86万元,占90.39%;项目支出87.90万元,占9.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14.76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增长15.3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1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4.7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87.90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专项资金项目87.9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7 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中心在2017至2018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3.1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 年,我单位对2017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00万元,主要项目结果承担的省定目标任务、新乡市“十三五”规划、幸福新乡建设、市委经济工作会、政府工作报告及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中明确的重点工作、民生保障等工作任务。1、进场受理的各类交易项目交易率100﹪,2、进场受理的各类交易项目信息发布率100﹪,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节资率6﹪,4、质疑、投诉回复率100﹪,5、做好农村产权项目进程交易工作,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工作。
2018年拟对2017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00万元,主要工作思路是1、进场受理的各类交易项目交易率100﹪,2、进场受理的各类交易项目信息发布率100﹪,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节资率6﹪,4、质疑、投诉回复率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资产总额900.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12.47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