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
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10个科(室)和新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新乡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个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规划、标准,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草案和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调查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
二、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构成
1、新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2、新乡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三、新乡市安监部门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数57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实有29人;驾驶员编制1人,实有1人;事业编制19人(参公单位),实有18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8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收入总计858.19万元,支出总计858.1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4.79万元,增长2.89 %,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及工作改革,基本支出增大;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二、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收入合计85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1.67万元,安全生产监管项目预算96.5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合计85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61.67万元,占 88.75%,项目支出96.52万元,占 11.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58.1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2.8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8.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630.78万元,占7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4万元,占5.84%;商品服务支出80.75万元,占9.41%;项目支出96.52万元,占11.25%。主要项目是: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专项整治经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业务费、安全生产监察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96.52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6.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为4万元,随省局赴德国、英国进行安全管理合作交流活动。2017年出国经费4.0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中机关10.3万元,支队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8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3.5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局机关在编车辆4辆减少为1辆,支队在编车辆增加到4辆。
(3)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各类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9.8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桌椅、办公设备等。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2017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项目已全部达到预算绩效管理目的。2017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5起、死亡38人,事故总起数同比上升21%,死亡总人数同比下降上升3%,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
2018年拟对2017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工作思路是:以防范遏制事故为核心,以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导向,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为着力点,以风险管控、源头治理为抓手,以压实责任为推动力,以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为突破口,构建风险隐患管控双重工作机制,凝聚政府、企业、市场和社会“四种力量”,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三基”(基层、基础、基本素质)建设,努力实现“一个遏制、四个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持续下降),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全监管还存在盲区、死角;二是安全监管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51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02.44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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