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度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预基本情况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概况
一、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职责。
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就是本级预算。中心内设11个职能科室
三、 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中心内设11个职能科室,共有事业编制73人;在职人员64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总计793.38万元,支出总计793.3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3.99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合计79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3.38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2.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合计81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78万元,占87.74%;项目支出100万元,占12.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93.38万元。与 2016 年相比,增长3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93.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3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100 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专项资金项目10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xxxx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8.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中心在2016至2017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2.0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6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我单位对2015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00万元,主要项目结果承担的省定目标任务、新乡市“十三五”规划、幸福新乡建设、市委经济工作会、政府工作报告及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中明确的重点工作、民生保障等工作任务。1、进场受理的各类交易项目交易率100﹪,2、进场受理的各类交易项目信息发布率100﹪,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节资率6﹪,4、质疑、投诉回复率100﹪,5、做好农村产权项目进程交易工作,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工作。
2017年拟对2016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00万元,主要工作思路是1、进场受理的各类交易项目交易率100﹪,2、进场受理的各类交易项目信息发布率100﹪,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节资率6﹪,4、质疑、投诉回复率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资产总额913.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05.7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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