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 分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规划、标准,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草案和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调查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二级机构单位决算,分别是:
1、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2、 新乡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入总计823.74万元,支出总计823.7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 50.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单位不再纳入年度预算;二是住房公积金2016年有财政直接缴纳,单位不再纳入年度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82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3.74万元,占99%,其他收入0.03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73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22万元;项目支出119.4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23.7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0.81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部门统发,单位不再纳入年度预算;二是住房公积金有财政直接缴纳,单位不再纳入年度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03万元,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1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政策提高工资标准。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86.9万元,占 74.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13万元,占25.03%。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5.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用于一是执行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工资标准,二是2015年度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6年预算执行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均为年中追加。
2、 资源勘探信息年初预算为585.45万元,决算数为719.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用于一是执行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工资标准,二是2015年度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等。
公用经费10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0.5万元,支出决算1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4%;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6.5万元,支出决算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3%。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三公经费”在2013年控制目标的基础上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一是控制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严控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
2016年底,公务用车支出15.75万元。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二级机构由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账面决算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发生的燃料费、路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支出2.03万元,主要接待相关部门、省、市专家检查指导安监工作,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1批次,来访人员11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3万元,比2015年增加52.07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新增了公务用车补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总额18万元,实际采购总额16.4万元,完成预算的91.1%。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账面原值498.3万元,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其他收入
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得收入。
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八、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 行政运行:指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主要用于相关单位完成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生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指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经费支出。
九、“三公”经费
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贺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