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新乡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质量、计
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开展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市级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我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五)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质量认证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认证认可工作制度;负责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工作。
(七)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使用登记工作;对省质监局授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考试项目进行审核、发证;按照相关规定的权限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八)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预决算归口市局管理的局属单位决算,分别是:
1.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本级
2.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
3.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卫滨区分局
5.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红旗区分局
6.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牧野区分局
7.新乡市纤维检验所
8.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第二部分: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 年收入总计5758.07万元,支出总计5758.07万元,与2015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4.14
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6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部门统发,单位不再纳入年度预算;二是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由财政直接缴纳,单位不再纳入年度预算;三是2015年度河南省绕组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收到专项补助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年收入合计4130 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082.68万元,占99%;其他收入47.32 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年支出合计5059.94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955.41 万元,占58.4%;项目支出2104.53 万元,占4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187.36万元。与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1.67万元,下降8 %,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6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部门统发,单位不再纳入年度预算;二是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由财政直接缴纳,单位不再纳入年度预算;三是2015年度河南省绕组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收到专项补助资金;四是2015年度收、支总计中包含的年末结余结转资金比2016年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4.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 %。与2015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90.69 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工资标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4.26 万元,主要
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81.23 万元,占99.1%;
教育支出15.68 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万元,占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63.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24.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执行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工资标准,年中追加行政单位人员经费;二是部分单位用2015年度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2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8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工资标准,年中追加行政单位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 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59.48 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用2015年度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年初预算为270.02 万元,支出决算为50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用2015年度结转财政资金安排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28 万元,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24.4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用2015年度结转财政资金安排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6.0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发放了2015年度单位平安建设奖奖金,年中由财政追加经费。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局及所属各单位按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和备案制度,严把开支范围和标准关,在确保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人的同时,切实节约培训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4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单位用2015年度结转财政资金安排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单位用2015年度结转财政资金安排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
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6 年预算执行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均为年中追加。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6 年新增死亡人员,死亡抚恤资金为年中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8.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22.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等。
公用经费30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85.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 %。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三公经费”在2013 年控制目标的基础上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一是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缩减了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压减了公务用车购置费,相应的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严控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67.78 万元,下降44.2%。其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51 万元,占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8万元,占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51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0.51 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机要文件交换以及开展执法检查、打假办案、检验检测等质监监管服务专项业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 年期末,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由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账面决算保有量为92 辆,实际保有辆为26辆,账面与实际保有量不符的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实行改革的单位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将车辆上缴至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因没有财政审批手续,各单位无法进行账面核减的账务处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8 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与相关技术机构、部门等单位就质监技术领域有关问题开展交流研讨,接待相关部门、市内外专家检查指导质监工作,调查处理重大案件以及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机构评审等。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1 批次、来访人员349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31万元,比2015 年增加60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2015年12月起,行政机关实施公务用车改革,2016年新增了公务用车补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 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总额1263.5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45.97万元,完成预算的98.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单价50 万元以上设备12 台(套),资产账面原值1157.8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指质监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质监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各相关单位完成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生的支出。
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指主要用于各相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4.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指主要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技术支持事务支出,例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改造、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等。
5.事业运行(项):指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6.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指主要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根据综合管理和质监业务工作需要,市局及所属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各类培训发生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
质监部门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三公”经费
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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