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新乡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关于2016年决算公开的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中心编制31人,实有人数25人。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住宅与房产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物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房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地方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房产产业的行业管理;制定全市住宅建设规划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地役权、预告登记工作,负责房屋测绘、房产档案的保管等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全市房产市场,管理城镇房产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和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审查认定及权限范围内公有住房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对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的分配、出售、出租、调换和修缮等管理工作;负责房产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稽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等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1821.54万元(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50万元),调整预算1634.13万元(包含上年结转收入100.68万元),决算总收入1627.71万元(包含上年结转收入93.16万元),完成预算的89.3%,完成调整预算的99.6%。
2、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1821.54万元,调整预算支出1580.92万元,决算支出1574.51万元,转入事业基金0.66万元,结转52.55万元。完成预算的86.4%,完成调整预算的99.5%。
(1)基本支出677.31万元,占总支出的43%;其中人员经费610.14万元,占38.7%,公用经费67.17万元,占4.3%.
(2)项目支出897.19万元,占总支出57%.
三、收入来源说明
2016年上年结转93.16万元,收入153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3.45,其他收入1.1万元。
1、上年结算9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0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81.12万元。
2、本年收入1534.55万元,其中:国家赔偿费用支出89.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4万元;死亡抚恤19.03万元;行政运行457.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20万元(其中机关大院管理费111.20万元;执法宣传经费8万元);直管公房防汛维修资金50万元;解决集中供暖资金251.91万云;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540.75万元(其中包含办案经费3万元;凤泉所补助经费16.83万元;工房所土地所人员公用185.13万元;工业园区分局工作经费20万元;新华所所人员公用经费20.1万元;卫北所人员公用经费26.5万云;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项经费14.7万元;市租赁办人员公用经费254.49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为调减收回物业公司的数字城管保证金。
四、支出说明
2016年支出合计157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31万元,项目支出897.19万元。
1、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677.31万元,包含[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5.3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金支出19.03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457.69万元(其中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资福利支出165.6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万元);[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94.81万元(其中工房所土地所工资福利支出154.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9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0.44万元。
2、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897.19万元,包含[2019901]国家赔偿费用支出89.36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14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性支出118.37万元、大型修缮10.76万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04万元(汛期公房维修款);[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8.32万元(汛期公房维修款);[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1.91万元(供暖维修款);[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371.42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性支出11.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4万元、直管公房修缮15万元、办案经费3万元、凤泉所补助经费16.83万元、工业园区分局工作经费20万元、新华所所人员公用经费20.1万元、卫北所人员公用经费26.5万云、市租赁办人员公用经费254.49万元)。
五、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5年上年结转454.79万元,决算收入1190.6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5万元,决算支出153.33万元,年末结转112.17万元;2016年调减上年结转资金19.0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为93.16万元,决算收入1534.55万元,较上年增加28.89%,其中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50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决算支出1574.51万元,较上年增加3%,年末结转52.54万元,转入事业基金0.66万元。
2016年较2015年增加项目为雒续林行政赔付款专项89.36万元;解决集中供暖资金251.91万元;合计341.2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66.80万元,2015年46.67万元,增加43.13%。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商品服务性支出65.5万元,其中公务员交通补贴2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3万元。
七、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91.96万元,其中:货物类16.89万元,工程类1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0万元),服务类45.07万元。2016年实际采购126.53万元,其中工程类81.94万元(大院维修采购10.76万元,防汛维修采购55.36万元);服务类44.60万元,为物业服务。
八、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指财政部门用指财政部门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反映的是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是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死亡抚恤(项)”反映是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死亡抚恤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的是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的是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的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的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关于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
我单位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对应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次,2016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含工房所土地所3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40批、人数225人、经费总额1.9万元。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三公”经费支出3.25万元,上年支出6.91万元,减少52.9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上年支出6.35万元,减少78.81%,减少原因为我中心三辆在编车已交回机关事务局待报废。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上年支出0.56万元,增加原因为接待省纪委对我单位进行巡查的招待费用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