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法规,拟订配套规定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的责任;组织研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管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承担建立健全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承担全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及行业管理;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小城镇及村庄建设管理政策、法规;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等工作;指导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及申报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法治建设、普法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培训和各类学术活动;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内设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与安全科、房屋征收管理科、建筑管理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科、公用事业科、市政工程科(市区防汛办公室)、风景园林科、村镇建设科、综合开发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行政事项服务科。
委下属24个单位:新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管理办公室、新乡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新乡市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新乡市城乡建设研究所、新乡市供热管理处、新乡市城建幼儿园、新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新乡市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新乡市抗震办公室、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新乡市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新乡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人民公园、绿化工程管理处、牧野公园、卫河公园、平原公园、儿童公园、向阳公园、夏荷公园、植物园、盆景园、铁西公园。
二、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75312.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854.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917.29万元,当年纳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5114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0.88万元;项目支出40734.06万元。
2016年我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能严守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科学安排项目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资产购置计划,使财政资金发挥了应有的社会效益。
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年初结转和结余18015.04万元,本年收入74007.22万元,本年支出53003.69万元,结余分配1.0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034.12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8614.84万元,本年收入56549.54万元,本年支出29755.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408.61万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448.77万元,本年收入16917.29万元,本年支出17849.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16.98万元。
未提及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是因为2016年与2015年决算公开的口径不一样,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包含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机关和所属的二级机构的数据。2015年的决算公开的数据只是委机关的。
三、收入来源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7400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66.8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917.29万元),事业收入16.5万元,其他收入523.8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06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510.3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5万元)。
四、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总支出为53003.69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款、项分类为:20117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442.19万元(2011707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出9.79万元;2011799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432.4万元);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37万元(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37万元);20133宣传事务19.89万元(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19.89万元);20502普通教育267.96万元(2050201学前教育267.96万元);20702文物1074.53万元(2070205博物馆1074.53万元);20703体育3298.15万元(2070307体育场馆3298.15万元);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21.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1万元);20808抚恤38.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38.4万元);21103污染防治229.04万元(2110301大气229.04万元);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1行政运行844.56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3万元,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155.14万元,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715.81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234.03万元);212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8197.24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8197.24万元);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964.56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964.56万元);212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0万元(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0万元);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460.67万元(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12363.64万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7.03万元);21209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409.53万元(2120901城市公共设施2504.94万元,2120902城市环境卫生1904.09万元,2120999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0.5万元);212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98.23万元(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84.83万元,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208.56万元,2121304城市防洪38.34万元,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66.5万元);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5.89万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5.89万元);21303水利250.72万元(2130316农田水利250.72万元);2156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80.64万元(2156103示范项目补贴460.43万元,2156104宣传和培训20.21万元);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2万元(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0.2万元);22999其他支出126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126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6.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5万元,公务接待费3.89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数量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国内公务接待11次,国内公务接待128人。
三公经费今年减少,因为住建系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车保有量减少,厉行节约,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又合理规划节约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委机关运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1.5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 19312.24万元,用于工程项目支出和设备、服务采购。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
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
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
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