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新乡市残联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新乡市残联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新乡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各项服务,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市政府托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具体如下: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协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种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二、机构情况
各县(市)、区均设置有残联机构,其中新乡市残联下设三个二级机构:新乡市聋儿语训分中心、新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新乡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0年,副县级规格,全供事业单位。2002年底升格为正县级,行政编制12人,全供事业编制1人。至2016年底行政编制15人,全供事业编制1人。内设三部一室:办公室、康复部、教育就业部、组织宣传文体部,另2012年增设维权部,与组宣部合署办公。
新乡市聋儿语训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在编人员9人,主任1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
新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差供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3人。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为差额补贴,实行收支两条线。
新乡市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在职1人,经费自理。
第二部分 新乡市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乡残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为便于公众理解,现对我单位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数的表格内容进行说明:
一、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年初决算结转结余501.75万元,本年收入1369.36万元,本年支出173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4.11万元。
2016年年初预算结转结余835.24万元,与决算相比形成差额333.49万元,原因为某些2015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由财政收回。具体项目为2013年培训项目资金、2014年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14年工作经费及2015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等。
2016年预算收入3257.04万元,与决算相比形成差1887.68万元,形成主要原因:预算项目执行时有些项目通过残联与财政联合发文由财政直接下拨,未列入残联2016年决算;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因环境、天气等影响项目工程进度,资金无法按进度安排。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88.36万元,本年收入1341.95万元,本年支出1720.3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0万元。
2.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3万元,本年收入19.8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53万元。
二、收入来源说明
2016年总收入1871.1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501.75万元,本年收入1369.36万元,其中:
1.年初结转结余50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新乡残联本级369.15万元。包括: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央基建投资280.23万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市本级资金37.58万元,残疾人培训费40.63万元,残疾人工作经费8.10万元,基本支出0.88万元,其他收入1.73万元。
二级单位新乡市聋儿语训分中心94.57万元。包括:残疾人康复项目31.78万元,残疾人就业扶贫项目(市残联拨付的聋儿康复匹配经费)20.42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2.37万元。
二级单位新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38.03万元。包括:工作经费5.96万元,培训费9.0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缴纳残疾人残保金20万元,追加2015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万元。
2.本年收入136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1.75万元。
新乡残联本级1088.43万元。包括: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840.98万元;残疾人扶贫基地补助5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发展补助78.17万元;贫困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助学经费8.10万元;曙光行动轮椅助行工程经费4.73万元,工作经费8.42万元;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平台建设0.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50万元,人员经费134.41万元。
二级单位新乡市聋儿语训分中心148.97万元。包括:助听器项目资金1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人工耳蜗项目资金23.8万元,人员经费63.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1.10万元,工会经费0.74万元。
二级单位新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124.35万元。包括:2016工作经费65万元,2016培训费 59.05万元,2016扶持经费0.30万元。
其他收入7.61万元。包括:交通银行残疾高中生助学款4万,市委组织部慰问1万元,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拨付的贫困聋儿人工耳蜗项目资金2.54万元,利息收入0.07万元。
三、支出根据公开表中功能分类科目分款、项说明
1.类款项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 8.2万元,本年支出7.78万元,年末结转0.42万元。
2.类款项为“2081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人员和一般公用。
上年结转1.09万元,本年收入142.71万元,本年支出141.59万元,年末结转2.21万元。
3.类款项为“2081104”残疾人康复项目,上年结转31.78万元。本年收入,26.34万元,本年支出32.18万元,年末结转,25.94万元。
4.类款项为“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上年结转20.42万元。本年收入5万元,本年支出20.42万元,年末结转5万元。
5.类款项为“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上年结转426.73万元,本年收入1167.30万元,本年支出151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7万元,项目支出1315.46万元),年末结转79万元。
6.类款项为“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上年结转2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20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预算项目执行时有六项是通过残联与财政联合发文由财政直接下拨,未列入残联2016年决算中。
1.2016年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预算20万元。当年已执行19.8万元,预算结余0.20万元。
2.2016年“十二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预算12万元。当年预算执行12万元,已无结余。
3.新乡市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预算76.69万元,当年已执行预算76.69万元。
4.2016年返还五区残联残保金536.36万元,当年预算执行496.34万元,项目已完成。
5.2016年地税代征业务费100.55万元,当年预算执行93.05万元,项目已完成。
6.扶持经费65万元,当年预算执行51.4万元,项目未完成。
五、“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3.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9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60万元。
2016年度实际支出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接待累计1批次2天7人中、晚餐),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汽车的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一级单位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和二级单位新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各一辆公务用车。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辆。
同2015年相比较,2016年公务接待费减少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7.06万元。
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科学安排支出,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努力实现办公经费零增长,严控“三公”经费增长。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运行经费支出111.01万元,其中:残联本级运行经费支出18.49万元,二级单位新乡市聋儿语训分中心运行经费支出65.32万元,二级单位新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7.20万元。主要保障残联市本级及二级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1199.41万元,其中:残联本级政府采购支出1147.20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2.03万元,电子商务培训37.5万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1107.67万元。二级单位新乡市聋儿语训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52.21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3.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8.66万元。二级单位新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2〕87号)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履行部门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部门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