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士杰同志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三级干部培训会上的动员讲话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举办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三级干部培训,非常及时、很有必要,既是一次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培训会,也是一次再动员、再部署。下面,我就如何加快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加快镇(乡)区发展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9月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镇(乡)区发展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推进机制,为我们抓好镇(乡)区发展建设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我们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因此,必须强化三种思想,才能有效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
(一)必须强化“全面抓”的思想。镇(乡)区是我市中心城市—县城—镇(乡)— 新型农村社区四级城镇体系的基础,是农村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处在城乡过渡带,工农连接点上,它是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农业文明向城市文明、工业文明迈进的第一环节,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镇(乡)区发展建设,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三化”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镇(乡)区发展在四级现代城镇体系中处于薄弱环节,发展不够均衡协调,存在规划不够科学、产业基础薄弱、城镇功能较差、各类人才匮乏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镇(乡)区发展建设。因此,我们要强化“全面抓”的思想。各县(市)、区要注重统筹规划布局。县域城镇规划布局要科学合理,产业定位要合理考虑,商业开发要合理布局,农业发展要各有特色,城镇功能要分区明显,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统筹考虑,使镇(乡)区建设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各县(市)、区要注重分类指导。各镇(乡)区地域不同、基础不同、条件不同、人口不同,所以我们不能一线平推,更不能用一个标准来推动发展,要因镇而宜,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共商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使各镇(乡)区共同发展。各县(市)、区要注重以示范中心镇带动各镇(乡)区的发展。要将示范中心镇的经验和方法及时介绍给其它镇(乡)区,使它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要以各镇(乡)区的发展来促进示范中心镇的发展,使示范中心镇始终保持优势,从而在全县(市)、区形成“赶、超、比”的良好氛围。
(二)必须强化“协调抓”的思想。镇(乡)区发展建设只有坚持“三化”协调发展,把镇(乡)区发展与产业发展、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有利于合理配置城乡资源要素、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提高城镇的承载力和吸引力,发挥集聚效应,促使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促进城乡优势互补、双向互动、协调发展。但现在许多镇(乡)区的发展建设不够协调,有的镇(乡)区虽有部分产业,但产业项目少,经济效益差,不能支撑镇(乡)区的发展;有的镇(乡)区虽有部分城镇功能,但比较陈旧,管理也比较滞后;有的镇(乡)区注重农业发展,但与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要强化“协调抓”的思想。要重视产业发展。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产业发展是重要基础,我们必须积极招商引资,以产业项目为支撑,以产业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人口集聚、群众就业、农业现代化,从而全面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要重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建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招商引资、商贸繁荣、房地产开发和群众就业,同时要注重优化生态环境,提高城镇品位和群众生活水平。要重视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农业。抓好特色农业,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打造品牌农业,有利于提升当地形象和知名度;加大发展农业规模化、多元化、集约化,可以为农业现代化奠定重要的基础。
(三)必须强化“持续抓”的思想。加快镇(乡)区发展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直接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好镇(乡)区发展建设,要拟订近期和长远的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拿出切实推动镇(乡)区发展的措施,力争三年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因此,我们要强化“持续抓”的思想。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将镇(乡)区发展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勇于担当,不怕吃苦,不搞门面工程,不搞形象工程,扎实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要着力解决制约镇(乡)区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在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中,各镇(乡)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市、县两级应深入调研,主动帮助他们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鼓励他们敢于面对困难,勇于解决困难。要高标准抓好镇(乡)区建设。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建设一项设施,就要建出特色,确保质量;引进一个项目,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就要办的圆满,让群众满意。高标准,严要求,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功能健全、商贸繁荣、环境优美、居住适宜的镇(乡)区。
二、勇于创新,着力解决镇(乡)区发展建设的重难点问题
镇(乡)区发展建设是提升全域城镇化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支撑,在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着力解决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城镇功能、开发改造等重难点问题,使镇(乡)区健康、有序发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以科学的规划引导镇(乡)区发展建设。规划是镇(乡)区发展建设的重要前提,规划编制水平的高低和规划执行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科学合理的规划,能提升城镇形象,提高城镇居民幸福感,使城镇功能有序发展。我市镇(乡)区规划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镇(乡)区规划不科学,主要表现在布局不合理,城镇功能体现不明显,规划缺乏专业设计、论证和上报审批;有的镇(乡)区规划不能严格执行,县、镇(乡)领导在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中随意否定规划、变更规划,规划不能有效执行;有的镇(乡)区基本没有规划,在发展建设中急于求成,自拆自建,无序发展,导致镇(乡)区发展建设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实践表明,科学规划对镇(乡)区发展建设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做到“三个把握”。把握规划的前瞻性。规划既要立足当前,给当代发展指明方向;又要符合长远,给未来发展留足空间。要引进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城镇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根据工业型、现代农业型、商贸物流型、观光旅游型和综合型的城镇职能,对建筑形式、高度、体量、色彩进行控制,使镇(乡)区风格既要体现现代气息,又要注重传统风貌和历史街区的保护、传承。把握规划的科学性。镇(乡)区规划定位要准确,特色要鲜明,分区要清楚,布局要紧凑;要明确城镇职能、用地布局、发展规模和主要建设标准,研究镇(乡)区空间增长边界,划定建设用地范围,对重大项目的详细规划,要组织专家论证。把握规划的严肃性。要严格规划编制和修编程序,落实群众讨论、专家论证、上报审批等制度,确保规划修订不受个人感情和外部因素干扰;规划一经批准实施,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过法定程序都无权变更,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坚持产业强镇,以项目建设带动镇(乡)区发展建设。产业是镇(乡)区发展的核心,强镇必先兴业。没有产业的发展,镇(乡)区就不会有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就必然失去造血功能,失去发展动力和后劲,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市镇(乡)区在发展产业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镇(乡)区有产业集聚区,但集聚区内产业项目少,而且缺乏大项目,难以成为镇(乡)区发展的重要支撑;有的镇(乡)区虽然有产业项目,但多是小作坊、小加工,经济效益差;有的镇(乡)区中的农民创业园,缺乏特色,缺乏品牌,围绕本地农产品的考虑比较多,市场竞争力差。因此,必须坚持产业强镇。要培育主导产业。各镇(乡)区立足自身的区位、人口、面积、基础条件、资源优势等情况,科学分析市场需求和市场前景,找准切入点,抓住优势产品和产业进行重点培育,使之成为主导产业;并围绕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供销一条龙、科工贸一体化,形成“小产品、大市场,小产品、大产业”的发展格局,带动镇(乡)区快速发展。要注重产业集聚。要着眼于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高规模效益,搞好镇(乡)区各类产业集中区建设,把产业集聚区作为实现集约发展,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重要载体,通过完善配套服务,吸引企业、资金、人才和技术到镇(乡)区集聚,为镇(乡)区产业发展打造良好平台;在发展产业时要特别注意节能降耗减排、节约集约用地、减少和控制污染,严防污染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向农村扩散。要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产业的发展,基础设施越健全、公共服务越完善、人民群众素质越高、居住条件越舒适,产业发展就越快、越好。
(三)坚持功能兴镇,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镇(乡)区发展建设。城镇功能建设是镇(乡)区发展的重要条件,城镇功能越好,城镇承载力就越大,镇(乡)区的发展就越有后劲。目前,我市镇(乡)区功能建设主要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够健全、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和设施陈旧老化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镇(乡)区的发展建设。因此,必须着力完善城镇功能,营造一个设施齐全、服务配套、生态优美、适宜人居的环境。要科学谋划城镇功能。城镇功能要符合镇(乡)区人口、面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进行论证,规模适度,质量要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功能划分、外观设计、承载力等方面要有科学的规划,增强镇(乡)区的吸引力。要加快城镇功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快建设和改造提升镇(乡)区道路、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注重搞好镇(乡)区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使镇(乡)变成城市。要推动城镇管理体制创新。理顺县、镇(乡)关系,转变镇(乡)职能,研究探索扩大镇(乡)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转协调、依法规范的管理体制;对镇(乡)区争取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涉企等项目优先予以申报,各县(市)、区要优先予以落实配套资金,对规划建设的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以良好的政策和服务环境推动镇(乡)区快速发展建设。
(四)坚持创新发展,以城镇改造开发提升镇(乡)区形象。创新发展,就是要不失时机,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乘势发展。当前,较多镇(乡)区存在功能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群众住房破旧,环境条件较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镇的形象。因此,必须利用改造开发的有利时机,推进镇(乡)区快速发展。镇(乡)区改造开发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抓住房地产行业向县、镇(乡)区转移的有利时机,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盘活资产资源,把土地作为最大的国有资产来经营,推进土地资源的资本化运作;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更多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房地产开发引进先进的规划建设理念,推进高水平、规模化开发建设,提升镇(乡)区建设品质。镇(乡)区改造开发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引导镇(乡)区周边新型农村社区向镇(乡)区集聚建设,通过集聚式发展,有效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整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着力破解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的发展瓶颈,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强力支撑。镇(乡)区改造开发方式要灵活多样。利用增减挂钩,人地挂钩,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治理等指标,带动农村人口的镇(乡)区集聚,实现镇(乡)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资源共享。积极引导农民土地流转,把推进土地流转作为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一个操作性强的土地流转新机制,规范流转合同,这样一部分农民可以用流转资金进入二、三产业,一部分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经营规模得到扩大。
三、强化责任,确保镇(乡)区发展建设取得实效
市、县、镇(乡)三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齐心合力、齐抓共管,全力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
(一)强化各级领导责任。要明确市、县、镇(乡)三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和要求,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层层推进。市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指导力度,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调研,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责任目标履行职责。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加快镇(乡)区发展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深入镇(乡)区现场帮抓,及时解决镇(乡)区发展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制订详细的考核评价体系。各镇(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规划能力、建设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只有这样,各级领导干部才能形成合力,全力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
(二)突出人才培养。加快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必须突出人才培养。要加强专业指导和培训。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定期培训规划、土地、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专业人才,各县(市)、区要注重培养选拔一批专业人才,并及时充实到镇(乡)班子之中。要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各县(市)、区、各镇(乡)要主动到先进县(市)、区、先进镇(乡)学习考察,扩宽思路,学习经验和方法,尤其要积极引进一批规划、土地、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作出贡献。要加强人才建设情况的考核。各县(市)、区要将人才建设纳入到镇(乡)区发展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各镇(乡)要注重培养和引进人才,宣扬和表彰人才建设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市、县、镇(乡)三级领导干部共同努力,培养一批能干、会管、懂业务的明白人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级部门要将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市加快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和年底对各县(市)、区镇(乡)区发展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对能够立足自我、克难攻坚、发展较快的镇(乡)实施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迟缓、不能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效能监察,实施责任追究。
同志们,加快推进镇(乡)区发展建设,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我相信,通过全市上下的大力配合和积极努力,我市的镇(乡)区发展建设必将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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