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通告
新政文〔2013〕49号
为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广电局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于2012年6月开始试点推进,2013年9月底完成市区规模小区的有线电视数字化,2013年基本完成市区范围有线电视数字化。同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15年完成全市各县(市)、区有线电视数字化,并停止播出模拟信号。
二、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采取分期分区域依次推进的方法,以有线电视片区为单位,将传送的模拟信号改为数字信号。
三、整体转换期间,除保留中央、省、市等6套模拟频道,供暂时不愿数字化转换的用户收看外,关断其余模拟信号。
四、为确保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顺利实施,免费为合法有线电视用户配置并安装一台数字电视机顶盒和一张智能卡。有线数字电视相关资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8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成立市有线电视数字化领导小组,负责对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原新乡有线电视台)负责具体实施数字化转换工作,开通 24小时客服热线电话96266,受理用户查询、咨询、投诉以及因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产生的问题。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有线电视数字化准备工作,确保2015年之前完成数字化转换。
七、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是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民心工程。全市各单位和广大有线电视用户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告。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