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和省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及200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总体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基地建设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扶持、科技支撑、法制保障,从产地到市场,实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控,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2004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达到120万亩,建设1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到2005年,争取使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检验监督、技术、信息等体系基本健全,蔬菜、水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基地安全水平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到2007年,全市主要食用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大型集贸市场鲜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绿色食品数量和产量翻两番,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
二、工作重点
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主要解决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超标,特别是有机磷农药超标问题,畜禽饲养过程中的疫药防治和药物滥用,特别是生猪饲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问题,以及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等问题。大力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高效农业园区建设,带动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大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逐步实施市场准入制,加强农产品检测和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004年主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着重解决好蔬菜有机磷农药超标、畜禽疫病防治、生猪饲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问题。抓好市场准入试点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重点抓好无公害蔬菜、水果、猪、蛋鸡、奶牛生产基地建设,同时抓好稻米、小麦、玉米、花生、金银花等优势农产品的无公害及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1.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突出特色,规模发展。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要求,科学安排产业布局和基地建设。市和各县(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不同类型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要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企业带动基地,基地引导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从源头上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2.抓好示范,以点带面。要抓好长垣县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县和延津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各县(市)区也要确定1―2个示范基地,从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全面带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3.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基地和产品要积极按程序申请认定和认证。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1.产地环境管理。要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坚决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严格控制新污染,实施污染总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要加强对化肥、农药、饲料的管理,控制农业生产自身污染。要积极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抓好农业资源的再生利用,实现农业良性循环,保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土壤、大气、灌溉水等符合要求。
2.农业投入品管理。要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区,坚决杜绝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兽药的经营使用。在农作物混播区,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要实行定点、定时、定量销售。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目录。市、县两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市集中开展拉网式农资大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经营、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生产过程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要积极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生产,严格控制和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推广抗病虫品种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推广养殖、沼气、蔬菜、温棚“四位一体”或“三位一体”的农业生态生产模式,增加有机肥、配方肥施用量。推广先进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农药、兽药、饲料的使用记录档案。动检部门、植保部门要做好动植物病虫害和疫情防治工作,强化对动植物的检疫、诊疗、防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推行市场准入制度
逐步实行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004年,市区要建成1个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和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每个县(市)要建立1个专营点。推荐一批无公害蔬菜、水果、肉、蛋、奶、大米等农产品在超市、专卖店、配送店设立专柜,实行挂牌经营。对没有国家统一认证标志的农产品和来自非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以及经检验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不准进入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或专柜。推行无公害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没有取得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上不得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包装上市的无公害农产品要标明产地和生产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猪、牛、羊等牲畜实行免疫标识制度,无免疫标识的猪、牛、羊等牲畜,动物检疫部门不得检疫,屠宰厂不准屠宰和销售,产品一律不得上市。要大力推行“产地与基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场与养殖场”的对接与互认,要通过合同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约定。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要重点做好现有农业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我市要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一批适合本地实际的技术操作规程,以规范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2004年,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制订补充部分水果、蔬菜、奶牛、花生、金银花等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要加大各项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市主要农产品从品种、生产到加工、包装、保鲜、贮运等方面都有标准可依。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要按照“市建中心、县建站、乡(企业、市场、基地)建点”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总体规划,加快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网络建设,提高检验监测技术能力和装备水平。完善新乡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中心和建设新乡市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中心,各县(市)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市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县(市)的产地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各级检测机构要按照职责范围对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屠宰场的产品及环境进行抽检。从2004年起我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要将检测结果对外挂牌,每天公布,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建立和完善技术推广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由市、县、乡三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组成,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提高业务素质,扩大服务范围,其工作重点要向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方面转移。要深入基地,切实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激素、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鼓励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承包和领办专业协会。
4.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依托市农业局的农业信息中心,建立新乡市农产品质量信息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地为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市场供求及产品流向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农产品监测结果。要加快县、乡及重点企业、基地的农业信息服务站建设,并进行联网,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
(五)切实加强领导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农业与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是由市农业局牵头具体负责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也要明确管理机构,强化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部门要开辟专栏,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向社会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技术等,各级农业技术人员要利用下乡讲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农民传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要搞好宣传,着力打造企业品牌,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的任务纳入目标管理,奖优罚劣。四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经费、技术推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涉及到许多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形成合力,扎实工作,确保全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总体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基地建设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扶持、科技支撑、法制保障,从产地到市场,实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控,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2004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达到120万亩,建设1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到2005年,争取使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检验监督、技术、信息等体系基本健全,蔬菜、水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基地安全水平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到2007年,全市主要食用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大型集贸市场鲜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绿色食品数量和产量翻两番,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
二、工作重点
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主要解决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超标,特别是有机磷农药超标问题,畜禽饲养过程中的疫药防治和药物滥用,特别是生猪饲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问题,以及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等问题。大力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高效农业园区建设,带动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大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逐步实施市场准入制,加强农产品检测和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004年主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着重解决好蔬菜有机磷农药超标、畜禽疫病防治、生猪饲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问题。抓好市场准入试点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重点抓好无公害蔬菜、水果、猪、蛋鸡、奶牛生产基地建设,同时抓好稻米、小麦、玉米、花生、金银花等优势农产品的无公害及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1.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突出特色,规模发展。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要求,科学安排产业布局和基地建设。市和各县(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不同类型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要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企业带动基地,基地引导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从源头上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2.抓好示范,以点带面。要抓好长垣县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县和延津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各县(市)区也要确定1―2个示范基地,从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全面带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3.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基地和产品要积极按程序申请认定和认证。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1.产地环境管理。要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坚决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严格控制新污染,实施污染总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要加强对化肥、农药、饲料的管理,控制农业生产自身污染。要积极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抓好农业资源的再生利用,实现农业良性循环,保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土壤、大气、灌溉水等符合要求。
2.农业投入品管理。要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区,坚决杜绝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兽药的经营使用。在农作物混播区,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要实行定点、定时、定量销售。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目录。市、县两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市集中开展拉网式农资大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经营、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生产过程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要积极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生产,严格控制和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推广抗病虫品种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推广养殖、沼气、蔬菜、温棚“四位一体”或“三位一体”的农业生态生产模式,增加有机肥、配方肥施用量。推广先进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农药、兽药、饲料的使用记录档案。动检部门、植保部门要做好动植物病虫害和疫情防治工作,强化对动植物的检疫、诊疗、防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推行市场准入制度
逐步实行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004年,市区要建成1个无公害蔬菜批发市场和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每个县(市)要建立1个专营点。推荐一批无公害蔬菜、水果、肉、蛋、奶、大米等农产品在超市、专卖店、配送店设立专柜,实行挂牌经营。对没有国家统一认证标志的农产品和来自非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以及经检验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不准进入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或专柜。推行无公害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没有取得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上不得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包装上市的无公害农产品要标明产地和生产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猪、牛、羊等牲畜实行免疫标识制度,无免疫标识的猪、牛、羊等牲畜,动物检疫部门不得检疫,屠宰厂不准屠宰和销售,产品一律不得上市。要大力推行“产地与基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场与养殖场”的对接与互认,要通过合同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约定。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要重点做好现有农业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我市要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一批适合本地实际的技术操作规程,以规范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2004年,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制订补充部分水果、蔬菜、奶牛、花生、金银花等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要加大各项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市主要农产品从品种、生产到加工、包装、保鲜、贮运等方面都有标准可依。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要按照“市建中心、县建站、乡(企业、市场、基地)建点”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总体规划,加快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网络建设,提高检验监测技术能力和装备水平。完善新乡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中心和建设新乡市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中心,各县(市)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市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县(市)的产地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各级检测机构要按照职责范围对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屠宰场的产品及环境进行抽检。从2004年起我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要将检测结果对外挂牌,每天公布,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建立和完善技术推广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由市、县、乡三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组成,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提高业务素质,扩大服务范围,其工作重点要向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方面转移。要深入基地,切实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激素、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鼓励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承包和领办专业协会。
4.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依托市农业局的农业信息中心,建立新乡市农产品质量信息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地为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市场供求及产品流向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农产品监测结果。要加快县、乡及重点企业、基地的农业信息服务站建设,并进行联网,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
(五)切实加强领导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农业与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是由市农业局牵头具体负责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也要明确管理机构,强化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部门要开辟专栏,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向社会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技术等,各级农业技术人员要利用下乡讲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农民传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要搞好宣传,着力打造企业品牌,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的任务纳入目标管理,奖优罚劣。四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经费、技术推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涉及到许多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形成合力,扎实工作,确保全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