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2023年2月22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新乡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谋划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进一步落实《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政〔2021〕2号)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0〕34号)和新乡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新乡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生态修复规划》)。
《生态修复规划》是新乡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具体举措,是规划期内新乡市安排各类生态修复项目、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生态修复规划》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位规划要求,是新乡市各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
本《生态修复规划》适用范围为新乡市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总体概况
一、自然地理总体概况
地理区位新乡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南麓,地理坐标为北纬34°53'~35°50'、东经113°23'~114°59'之间,南临黄河,与郑州、开封隔河相望;北依太行山,与鹤壁、安阳毗邻;西北与晋东南接壤,西连焦作,东接濮阳,并与鲁西以黄河为界。是豫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之一,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地形地貌新乡市处于河南省西部山地与东部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北部为太行山山前倾斜平原,中南部为冲积平原。地貌类型种类多样,内有中山、低山、丘陵、山间盆地和平原等多种地貌类型,其中山地丘陵占比22.4%,平原地区占比68.0%,黄河滩地占比9.6%。
气候条件新乡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少雨,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气候凉爽,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气温14℃,最高气温42.7℃(1951年6月20日),最低气温-21.3℃(1951年1月13日)。年均无霜期22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00小时,年平均降雨量612.3毫米,最大降雨量1168.4毫米(1963年),最小降雨量241.8毫米(1997年),6~9月份降水量最多,且多暴雨。
水文条件新乡市分属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其中黄河流域面积4193平方千米,海河流域面积4098平方千米。境内支流主要有天然文岩渠、金堤河、柳青河、卫河、峪河、石门河、沧河、百泉河、刘店干河、黄水河、纸坊沟河、大狮涝河、东孟姜女河、西孟姜女河、共产主义渠等。据卫河干流楚旺水文站多年资料,年平均流量为65.3立方米/秒,年均天然径流量为20.6亿立方米,年最大径流量64.8亿立方米(1963年),年最小径流量为7.26亿立方米(1979年)。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新乡段全长77.7千米,设计流量260立方米/秒,加大流量310立方米/秒,平均水深7米,河口平均宽度60米,最大宽度约200米,多年平均分配水量为3.92亿立方米。
二、资源禀赋
矿产资源新乡市矿产资源丰富,全市已发现的矿种有4大类28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金属矿产5种、非金属矿产17种、水气矿产1种。全市共有大型矿床13处、中型矿床6处、小型矿床19处,其中水泥用灰岩、煤炭、建筑石料用灰岩、地热、矿泉水等矿产是新乡市的优势矿产资源。
土地资源根据新乡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全市国土总面积为8291平方千米。其中农用地面积为6343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6.5%;建设用地面积为1645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84%;未利用地面积为303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65%。
水资源根据新乡市2020年度水资源公报,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612.3毫米,地表水资源量为3.6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8.69亿立方米,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3.10亿立方米,2020年新乡市水资源总量为9.2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0.28亿立方米,减少1.05亿立方米,减少了10.2%。
森林资源新乡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全市林地总面积1256.60平方千米,主要分布于太行山山地和丘陵岗地,以天然阔叶林为主,其中,乔木林地539.89平方千米,占42.96%;灌木林地367.11平方千米,占29.21%;其他林地349.35平方千米,占27.80%;竹林地0.25平方千米,占0.02%。
野生动植物资源新乡市地处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气候区,野生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野生动物约有249种,其中兽类34种、鸟类156种、两栖类8种、爬行类19种、鱼类32种。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鹳、白尾海雕、金雕、白肩雕、玉带海雕、白头鹤、白鹤、金钱豹、青头潜鸭等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动物有猕猴、震旦鸦雀、白鹈鹕、天鹅等34种。植物种类属温带类型,有高等植物1759种,其中苔藓植物76种,蕨类植物87种,裸子植物12种,被子植物1584种,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银杏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有野大豆、杜仲、连香树、香果树、水曲柳、太行花、莲等7种。
自然景观资源新乡背靠太行、南临黄河,灿烂的历史文化、优美的环境为新乡留下了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八里沟、宝泉、万仙山等为代表的南太行山水景观和以百泉、潞王陵、比干庙等为代表的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全市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国家级地质公园1处,省级名胜风景区1处,省级地质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7处,省级湿地公园2处。
三、自然生态系统
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森林生态系统面积1915.2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23.1%,森林蓄积量达到省控目标,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太行山区,其他区域呈线状和块状分布。草地面积97.29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1.17%,主要分布在辉县市和卫辉市等北部山区。全市水域面积331.96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4.0%。湿地面积28.78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0.35%,主要集中在原阳县、封丘县的沿黄河滩区,以及辉县市、卫辉市山区水库周边。
四、经济社会
新乡市现辖四区八县(市)、1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截至2020年底,全市常住总人口617.1万人,城镇人口360.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4%。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14.51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3.36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1352.45亿元,增长4.2%;第三产业增加值1368.7亿元,增长2.2%。三次产业结构为9.7∶44.9∶45.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03亿元,同比增长3.6%。
第二节 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
一、生态保护力度不断提升
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22.78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的6.31%,主要分布在北部太行山区和南部黄河滩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立,全市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14个,总面积586.74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7.0%。类型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通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较好地维持了新乡市重要生态系统的各项功能,提高了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二、生态建设修复成效显著
矿山生态修复力度持续加大。深入实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截至2020年年底,32个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主体全部完工;全市共创建完成绿色矿山11个;全市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累计投入约8.8亿元,完成修复治理面积2218.03公顷,其中持证矿山完成394.94公顷,完成率100%;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累计投入约5.9亿元,完成修复治理面积1823.09公顷,完成率86.29%,“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累计投入约3.5亿元,完成修复治理面积1088.28公顷,完成率88.47%。持证和历史遗留露天矿山、“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均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国土绿化成效显著。深入实施“32231”林业生态工程,“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造林3.86万公顷,森林抚育3.3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3.1%。其中,2020年完成造林2.35万公顷,森林抚育0.55万亩,滩区绿化0.22万公顷,乡村绿化0.39万公顷,山区造林面积0.35万公顷,建成高标准绿化示范村158个。
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推进。沿黄生态带“六带”“九园”等64个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截至2020年年底,完成黄河生态廊道绿化2200公顷,基本完成174千米的黄河大堤生态廊道、66千米的黄河生态观光廊道、63千米的幸福渠河堤绿化廊道和53千米的天然文岩渠生态廊道建设,为加快“绿色新乡”建设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三、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十三五”期间,全市8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定目标要求。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共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6个,完成城市建成区17条黑臭水体整治,消除比例100%。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9%,较2015年提高11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和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85%以上。全市621家规模养殖场建成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综合配套率、利用率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四、农用地综合整治有序开展
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6.59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79.87%;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0个,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41万公顷。实现土地整治与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建设体系的有机衔接,将耕地面积增加、质量提升以及农田水利、农村道路、防护林网等田间工程配套完善等融于一体,基本实现水利、交通网络化,土地耕作规模化,灌溉机电化。
五、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
先后实施多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对林区或生态脆弱区进行封禁治理,切实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影响,持续减少水土流失存量。“十三五”期间,新增沙化治理面积9100公顷,沙化土地治理率100%,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1.6平方千米,区域生态环境逐步好转。
六、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涉农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基本完成了生活污水治理,1505个行政村(社区)完成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了42.63%;完成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黑臭水体治理28处;改造完成36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0%;新增全国生态文化村1个、国家级森林乡村22个,省级森林城市2个、省级森林乡村32个。
七、城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采取围城造绿、沿河布绿、依路建园、美化庭院、点片补充的措施,着力打造“绿道”、“绿网”、“绿心”和“绿点”,大幅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园林绿化的可参与性和可进入性,高标准绿化美化城市。截至2020年年底,新增(改造)各类绿地426公顷,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40.1%、38.01%和12.02平方米;长垣市、辉县市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八、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高位推动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作。统筹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协调推动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协同联动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先后修订出台《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国家林业技术标准1个、省级林业技术标准2个、林业行业技术标准1个和制修订地方林业技术标准6个。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中央和省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积极争取上级投资2.3亿,开展造林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带动社会投资能力不断增强,形成多元化的生态修复新格局。
第三节 主要问题
一、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需进一步加大
根据我市开展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历史遗留露天矿山待治理面积901.07公顷,主要集中在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北部矿山区内。受区域降雨量偏少、露天矿山破坏山体严重、资金需求量大等因素影响,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不足,植被恢复和生态重建周期长,矿山生态修复效果短期难以凸显,且后期管护难,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修复效益转化有待突破。仍有少数矿山企业对建设绿色矿山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造成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参差不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任务依然艰巨。
二、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有待提高
新乡市森林资源偏少且分布不均,50%以上林业用地、森林面积分布在太行山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脆弱,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全市森林资源总体质量较低,多以纯林为主,混交林比例低;林分龄组结构不合理,近、成、过熟林资源严重不足,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低。局部湿地减少,野生动植物生境破碎化,水源涵养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维护能力不足。
三、局部地区水土保持能力亟待提高
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尚有水土流失面积6.17万公顷,占市域国土总面积7.44%,主要集中在北部太行山地和丘陵区、黄泛平原黄河故道区。目前尚有约48667公顷的坡耕地(坡度6°~25°)亟待进行改造,平原区防风沙林网建设相对薄弱,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严峻。
四、水资源总量短缺且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新乡市1956—2020年系列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10.28亿立方米,占河南省水资源总量的1/39,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15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 l/7,水资源总量偏少,属于水资源严重缺乏地区。降雨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全年降水70%左右集中在汛期(6—9月),多年平均汛期降水量为370.1~691.3毫米。地下水埋深整体上呈下降趋势。根据新乡市2020年度水资源公报,全市共有地下水降落漏斗3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农业灌溉方式仍较粗放。局部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达60%以上,农田灌溉用水量占比70%以上。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多年均值为152立方米/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与0.7~0.8的先进水平尚有一定距离。
五、部分河段水环境质量有待改善
“十三五”期间,卫河小河口、共产主义渠卫辉下马营、人民胜利渠贾太湖、天然渠封丘陶北和文岩渠封丘王提等部分国考断面水质尚不能稳定达标,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仍有短板,确保流域水质稳步提升、防治水污染压力较大。城市黑臭水体尚未实现长治久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或运维不正常问题突出。工业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绿色转型升级压力较大。
六、乡村人居环境品质亟需改善
尽管市域内乡村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杂物乱堆放、污水乱泼乱排等现象仍然存在,大多数乡村垃圾处理方式简单,处置设施落后,多为掩埋或焚烧,对环境的二次破坏仍然比较严重,制约了乡村进一步发展。目前,部分区域乡村基础设施较为滞后,道路、排污排水、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不健全,乡村道路少、窄、差,给生态宜居高质量建设带来一定的阻碍。
七、城镇生态系统韧性亟待提高
新乡市历史上水旱灾害频繁,有连涝7年、连旱10年的记载,均造成了巨大损失。受极端天气影响较大,防汛工作仍面临“南有黄河之险、北有山洪之患、中有内涝之忧”的突出问题,形势十分严峻。城市内部自然生境多样性不足,城市水资源分布不均衡,城市绿地不足,城市热岛效应等生态问题普遍突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不完备,蓄滞洪区建设薄弱,城市抵御灾害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较弱。2021年“7·21新乡特大暴雨”导致城乡严重渍涝,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
第四节 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机遇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修复新定位。新乡的沿黄滩区面积、滩区人口均居全省之首,我市始终把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守牢生态底线和抬升发展高线相结合,自觉融入大局、科学把准定位、积极谋划特色,统筹推进新乡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工程,提升区域生态和人居环境品质,加快黄河流域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形成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协调的生态保护格局,奋力争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郑州都市圈建设带来生态修复工作新机遇。新乡是郑州都市圈重要次中心城市,推动郑新一体化发展,共建郑州都市圈给新乡城市生态功能提升带来新的机遇,持续开展城市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修复治理,推进科学国土绿化、生态环境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良好生态需求。
美丽新乡建设明确生态修复工作新任务。认真落实《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政〔2021〕2号)有关“美丽新乡”建设要求和任务,全面开展国土绿化,深入推行“六化”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碳汇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加快推进“美丽新乡”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带来生态修复工作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发挥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要素的碳汇作用,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二、存在挑战
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矛盾突出。我市森林资源偏少,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匮乏。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和生态用地。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也将降低这些土地的生态功能。人地关系紧张、资源环境紧约束的状况仍将持续,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生态环境质量亟待改善。长期的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破坏多于建设,造成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全市尚有水土流失面积6.17万公顷,占市域国土面积7.44%,主要集中在北部太行山地和丘陵区、黄泛平原黄河故道区。部分断面水质尚不能稳定达标,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仍有短板。农田生物多样性下降,部分补充耕地项目占用生态用地,平原绿化滑坡较为严重,农田防护林体系亟需完善和提升。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村庄环境绿化和整洁度不足。城镇蓝绿网络连通性不良,绿化率低,蓄水排涝能力不足,城市韧性有待提高。
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完善提高。自然资源数据获取和分析决策能力尚需提升,生态空间管控能力不强,资源保护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有待精准化。科技创新驱动和技术装备有待加强。不同部门主导的生态修复工程缺乏协调联动,治理措施整体性、系统性不足,制约了生态保护修复的综合效益。跨部门、跨县区合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监督管理机制、成效考核评价机制与监测预警机制亟待配套跟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能力和监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激励性政策措施不够完善。
极端天气事件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极端天气频发、旱涝急转,暴雨引发的洪涝灾害对农田生态系统、人居环境等造成严重破坏。受“7·21特大暴雨”影响,新乡市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共32个项目中受损项目达26个,项目受损率81.3%,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约1.09亿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两个高质量”和“六个新乡”建设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为导向,合理划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确定生态保护修复主要任务,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部署和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美丽新乡”建设和“五湖四河两渠”水生态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供优质生态产品,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新乡绚丽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科学谋划,统筹全域全要素系统修复,系统推进绿色新乡建设。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立足于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好全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针对域内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明确修复目标,突出重点区域,科学谋划重大工程,提高规划质量水平。
统筹协调,分区分类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结合本市不同区域生态问题状况和生态功能重要性、敏感性和恢复力,合理选择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等措施,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改革创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创新多元化投入、保护和监管模式,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以绿色生活和政策引导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
第三节 规划目标和指标
到2025年,全面提升北部山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同步治理、应治尽治;黄河生态廊道全面建成,南太行、卫河等重要山脉、河流的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功能巩固提升,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稳定性与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市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提升,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重大进展。
展望到2035年,国土空间生态破坏问题得到全面修复,太行山生态屏障、黄河生态带功能持续增强,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各类自然公园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完善,农田生态系统和城乡人居环境优良,水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实现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乡幸福家园。
围绕规划目标实现,聚焦生态修复重点内容,规划确定生态质量类指标9项、修复治理类指标4项共计13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6项。详见表2—1。
第三章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与分区
落实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衔接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构建新乡市“一带一屏两区三廊多点”(黄河生态带,南太行生态屏障,豫北平原生态涵养区和城镇生态空间修复提升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大运河、天然文岩渠等生态保育廊道,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节点)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
第一节 黄河生态带
黄河流经新乡市域总长度约170千米,主要涉及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阳、封丘、长垣等4个县(市、区)大堤内的滩区部分,总面积约1045.85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2.61%。该区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的主要载体,市域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生态防护、水源涵养及农产品供给功能;区内有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珍稀濒危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
生态状况。本区地势平坦,滩区宽阔,湿地农田、地上悬河的特征明显。土壤类型主要为沙土、潮土,土壤肥力中等。主要生态系统有农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黄河滩区湿地资源丰富,是鸟类、鱼类等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人为活动对于黄河生态保护的影响较大。
突出问题。受长期的农业生产、乡村建设等活动影响,滩区土地垦殖率高,自然生境面积少,存在一定程度的农业面源污染。黄河含沙量大,受河势摆动、水量变化影响,滩区湿地也在动态变化,总体萎缩的趋势较为明显,甚至成为较大的风沙源,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足,部分乡镇和村庄受到洪水威胁。滩区内村镇居民生活垃圾、污水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带来一定的污染。滩区内部分区域土壤盐碱化严重,主要分布在封丘倒灌区内。
主要措施。以提升黄河滩区生态质量为导向,加快推进滩区湿地保护、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保护修复;对滩区村庄搬迁后的土地进行复垦,开展农田综合整治,平整土地,治理土壤盐碱化,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发展生态绿色农业;完善大堤防护林带,以嫩滩区为重点,建设生态缓冲带,提升湿地水域自然修复调节功能,建设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等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型黄河滩区。
第二节 南太行生态屏障
本区位于新乡市西北部,主要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等3个县(市、区)的山地丘陵区域,总面积约1044.15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2.59%,是市域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产品主要提供地,也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区。
生态状况。本区处于太行山脉南缘与豫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属于典型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植被类型主要有落叶阔叶林、中生型植物群落、旱生植被。南太行山势雄伟,悬崖绝壁、沟壑纵横,景观资源丰富。该区域是世界野生猕猴分布的最北生境、候鸟迁徙必经之地,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
突出问题。本区矿山生态问题仍然突出,历史遗留露天矿山待治理区域主要分布在辉县市赵固乡、冀屯镇、薄壁镇、吴村镇、张村乡、洪洲乡、上八里镇、常村镇,卫辉市太公镇、唐庄镇、狮豹头乡。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高,林分结构单一,中幼林面积占比大。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造成部分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环境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较为严峻。浅山区土壤瘠薄,降雨量少,植被覆盖度不高,坡耕地的开发利用造成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问题,区内尚有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583.5平方千米。汛期易发地形暴雨,引发洪涝、泥石流等灾害,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辉县市、卫辉市仍存在Ⅳ—Ⅴ类地下水,百泉河、北排水河水质级别为Ⅳ类。
主要措施。持续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开展山区困难地造林,提升绿化覆盖度;以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保护系统功能为导向,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增强区域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功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实行特殊保护,维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
第三节 豫北平原生态涵养区
豫北平原是维护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是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的重点区,同时也具有重要的生态涵养功能。豫北平原新乡部分主要包括获嘉县、延津县、原阳县、新乡县、封丘县、长垣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15个县(市、区)的平原区域,总面积约5137.10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61.97%。
生态状况。该区具有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均气温12.8℃~15.5℃,年均降水量580毫米~993.6毫米。土壤以潮土、风沙土、砂姜黑土为主,土地肥沃,有良好的灌溉条件。农作物以小麦、玉米、大豆、花生、芝麻等为主,是国家重要的粮食、油料和畜产品的供给地。林果树种主要有苹果、梨、桃、杏、石榴、核桃、葡萄等。村镇星罗棋布,与农田交错布局,森林、河渠、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占比很少。
突出问题。由于农药化肥大量使用,废弃地膜及农药包装物回收率低,导致一定程度的农业面源污染和部分土壤板结;原阳县、新乡县、卫辉市、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的黄河故道沙化耕地漏水漏肥,浅层地下水污染。部分存在砖瓦窑厂、取土挖砂坑塘等土地复垦问题。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对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的认识不足,自然半自然生境极少,生物多样性低;畜禽养殖业产生的粪便、污水处理不当造成农村局部环境污染;部分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高,用地利用粗放;部分村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污水处理不到位,人居环境较差;受特大暴雨灾害影响,卫辉市、延津县等地农田基础设施出现不同程度损毁。
主要措施。以改善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聚焦区内突出生态问题,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改变农业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依法依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等绿化建设,以农村“四旁”隙地、沙化土地、废弃场矿等为重点植树造林,强化农田防护林建设效用,增加平原区绿色生态空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坑塘沟渠,恢复小微湿地,见缝插针植树增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修复受灾区农田基础设施。
第四节 城镇生态空间修复提升区
该区主要包括新乡市辖区内四区八县市(含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区域,总面积约1064.11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2.83%,是承载城镇人口,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突出问题。城市公园绿地总量不足、布局不均衡。中心城区和县城(县级市市区)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和新城建设,对周边农田、河湖水系产生不良生态影响;城区内河道水系存在生态补水不足、岸线渠道化、景观游憩功能不佳、行洪排涝能力不足等问题;城区土地硬化普遍,降雨入渗困难,城市热岛效应和内涝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受7·21特大暴雨灾害影响,新乡市辉县市、卫辉市、长垣市、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延津县、新乡县、卫滨区、红旗区107个乡镇受灾,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反映出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韧性不足。
主要措施。适度增加城市蓝绿空间,加大城市绿道绿廊和环城绿化带建设力度,推进立体绿化,提升城市蓝绿空间的连通性,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增强绿地水域生态功能。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和通风廊道建设,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增加透水铺装,缓解城市内涝和热岛效应,提高城市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开展城镇周边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恢复植被。对城区河道实行生态化改造,加大水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有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实行留白增绿、拆违建绿,增加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提升城镇生态品质。
第五节 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节点
主要包括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大运河(含卫河、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等三条重要河流生态保育廊道,总长度约410千米。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蓄洪水、防风固沙、过滤污染物等多种功能,在调节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生态状况。依托河渠水系构成的生态廊道是平原城乡之间重要的生态空间。廊道功能有较大的差异,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承担着“一泓清水永续北送”的输水功能,大运河既有行洪功能,也是世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功能,天然文岩渠具有重要的引黄灌溉、防洪除涝功能。生态廊道周边分布着大量村庄和大面积耕地,该区是以生态保护为主、农业生产为辅的复合空间。
突出问题。受降雨量少、水资源短缺等因素影响,部分河渠长期缺水,成为季节性河流。部分河段渠道受工农业生产影响,水体趋向富营养化,水质较差。河流渠系沿线防护林不完善,缺株断带,树种单一,结构不合理。共产主义渠等河渠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渠道缺乏疏浚,水系生态连通性较差,行洪除涝功能降低。天然文岩渠上游水质不佳,水源地保护区存在污染风险。农业开垦及沙石开采导致部分河道湿地萎缩,生物多样性下降。受7·21新乡特大暴雨灾害影响,卫河、共产主义渠、东孟姜女河等三条河道水利设施遭受不同程度损毁。
主要措施。扎实推进河流水系“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封堵污水溢流点,全面遏制侵占河道、改造岸线、破坏湿地、污染水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序退出违法占用河道等各类人为活动,修复因灾受损的河道水利设施,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水体生态功能。按照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要求,对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进行严格保护,在沿线建设防护林带、农田林网,打造林水相依、纵贯南北的生态保护廊道。加强大运河有水河段滨水生态空间建设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生态补水,科学开展两岸生态绿化,打造大运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加强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大沙河等重要河流沿线湿地保护修复、沙化土地整理,建设完善生态防护林、森林公园,统筹推进沿黄生态带和骨干生态廊道有机连通,串联沿线及周边城市生态隔离带、农田林网,营造绿满新乡生态景象。
多点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森林小镇、森林乡村等,呈点片状分布,是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生态节点。自然保护地中存在一定量的矿业权、人工商品林以及零星分布的养殖场、耕地、村庄等,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与生态保护存在一定空间冲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发展理念,处理好养殖场、耕地、村庄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按有关规定条件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四章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全面落实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各生态系统特征及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各有侧重地采取不同的保护修复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为下一步工程项目建设确定方向。
第一节 黄河生态带建设及修复重点工程
重点实施黄河下游滩区(新乡段)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湿地保护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河道水系综合治理等3项重点工程。通过滩区人口外迁,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持续加强新乡黄河滩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全面推进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复垦村庄搬迁后遗留的建设用地,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造低质耕地和坑塘,统筹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建设。完善提质黄河大堤防护林,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争取平原示范区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加快推进原阳县黄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稳步实施黄河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提升黄河生态带生态功能。到2025年,完成滩区土地综合整治面积2000公顷、湿地保护率不低于省控目标。
一、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
以黄河下游滩区(新乡段)居民外迁后村庄宅基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为重点,针对防洪标准偏低、村庄废弃宅基地拆除后土壤板结、土壤局部盐碱化,水源涵养功能减退,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胁迫等问题,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完善、田间道路修建、土壤改良、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保障黄河防汛和生态安全。
二、黄河滩区湿地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以新乡黄河湿地国家级鸟类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保护修复珍稀特有鸟类生境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原则,结合人工辅助干预,实施湿地河湖水系连通、嫩滩退耕还湿、典型鸟类迁徙通道隐蔽空间修复、沉沙池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建设生态过渡带,以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三、黄河下游(新乡段)河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针对黄河下游(新乡段)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水环境污染风险大、水生态退化等问题,开展渠道水系连通、湿地净化工程、滨水空间整治、污染源整治等措施,结合河道清淤与防洪工程建设,统筹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构建合理的水网体系,增加调蓄容积,有效减少洪涝灾害,提高供水保障。
第二节 南太行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治理、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等3项重点工程,筑牢南太行生态屏障。扎实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任务。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加强保护区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实施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提升裸露岩体植被覆盖度,提高水土资源保护成效,巩固南太行生态屏障功能。到2025年,完成北部山区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440公顷。
一、新乡北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以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北部山区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为重点,实施危岩清理、场地平整、边坡及场地绿化等生态修复工程,重塑地形地貌、复垦利用土地、恢复植被,最大限度修复矿山原有生态功能。
二、南太行生态屏障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针对区域较为突出的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水环境污染风险大、水生态退化等问题,采取渠道水系连通、湿地保护建设、水污染处理、滨水空间整治、污染源整治等措施,构建合理的水网体系,增加调蓄容积,有效减少洪涝灾害影响,改善河湖水质。
三、南太行生态屏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
加强中低山珍稀动植物保护,保护和恢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加快推进新乡市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增加区域生物多样性;以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低山丘陵区为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土地综合整治、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提升林草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升水土涵养能力;加强村镇生产生活和旅游区污染防治,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三节 重要生态廊道修复建设重点工程
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大运河、天然文岩渠等重要河流生态廊道修复重点工程。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疏通河道水系,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塑造湿地生态景观,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提高重要水系生态廊道质量和系统稳定性。加强涉水空间生态管控,因地制宜恢复重要河流岸线的自然驳岸,探索水生态综合治理新模式。加快修复因灾受损的生态廊道。到2025年,完善生态廊道建设长度115千米。
一、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生态廊道修复工程
以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新乡段)两侧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加大总干渠沿线周边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消除总干渠沿线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推进总干渠两侧生态保育带建设,构建渠、林、田有机融合的生态绿廊,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二、大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
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滨水生态空间的划定情况及用途管制要求,加强大运河(新乡段)沿线湿地保护修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完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等设施,实施湿地保护修复、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统筹推进生态防护林、森林公园和文化景观建设,形成横跨新乡的生态文化廊道。
三、天然文岩渠生态廊道修复工程
加大保护天然渠、文岩渠及天然文岩渠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沿线防护林带,保护自然岸线,打造林水相依、横贯东西的生态保育廊道。
第四节 豫北平原生态涵养和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针对新乡市平原区农地斑块破碎化、建设用地利用粗放、人居环境不优、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大力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国家已批复的四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以乡镇为基本单元,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效应突出、综合整治潜力大的乡镇开展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同步推进平原区生态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对农田设施水平低,零星分布但增产潜力大的耕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耕地、林地、湿地等农田生态系统,盘活利用农村建设用地,重视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保护,建设小微湿地,保持乡村特色风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打造优美的大地景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到2025年,完成提升高标准农田6.67万公顷,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公顷,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建设300个“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示范村。
一、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重点在平原示范区桥北乡、卫辉市唐庄镇、辉县市张村乡、长垣市蒲西街道等30个行政村实施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耕地开发利用、村镇人居环境治理、公益设施配套等工程,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强化耕地保护,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升。
二、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以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为示范,选择在基础条件好、综合整治潜力大乡镇开展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废弃工矿地复垦工程
各县(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建设人工湿地,生态化治理农村河道渠系、坑塘水面,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有序推进灾区村庄修复重建,合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针对平原生态涵养区部分存在的砖瓦窑厂、取土挖砂坑塘土地复垦问题,开展工矿废弃地整治和土地复垦等措施,持续推进平原农区生态屏障建设。到2025年,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
第五节 城镇生态空间修复提升重点工程
以中心城区、县城(县级市市区)及中心镇为重点,实施城市蓝绿空间品质提升、小城镇生态修复等2项重点工程,提高城市内外蓝绿网络的联通性和系统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带等建设,畅通城市行洪排涝通道,增强排水除涝能力,缓解热岛效应,提升城镇生态空间品质。到2025年,全市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乡村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建设卫辉市、封丘县共2个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到2030年,新增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900公顷,城市绿化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一、城市蓝绿空间品质提升工程
以新乡市中心城区、县城(县级市市区)建成区为重点,有序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持续推进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建设,修复城市河湖水系,提高滨水空间品质,改善水生态环境;适度增加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建设绿道绿廊和环城绿化带,均衡布局城市公园绿地,推进立体绿化;开展城区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雨水蓄滞能力。
二、小城镇生态修复工程
在新乡市各建制镇镇区和乡集镇实施人居空间绿化美化、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等工程,健全集中固废处置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生态化人居环境,增加综合绿化空间,为居民提供生态宜居游憩场所。到2025年,全市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乡村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
第六节 灾后重建重点工程
根据新乡市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清沟排涝、林木清障、补植补造、设施重建等措施,恢复重建因灾受损的南太行生态修复项目和水毁农林水利及排水防涝设施等,提升区域自然生态功能、防灾减灾能力。
第五章 近期生态修复目标及项目实施安排
按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将近期生态修复重点放在黄河滩区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水体生态修复、湿地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灾后重建等六个方面,至2025年,“十四五”期间共计划实施各类生态修复重点项目37个。
第一节 近期生态修复目标及任务
一、黄河滩区修复目标及任务
修复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黄河生态廊道,基本完成滩区综合治理。
主要任务:重点推进黄河大堤生态廊道、沿黄生态通道(控导工程连接线)生态观光带、幸福渠路水林提升工程等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推进黄河滩区综合整治,结合滩区人口外迁整治复垦遗留村庄建设用地,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形成“田、草、水”和谐共生的农田—湿地生态系统。
二、露天矿山修复目标及任务
修复目标:到2025年,全面提升北部山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成效,完成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440公顷;推进在建与生产(含停产)矿山生态修复,做到同步治理、应治尽治。
主要任务:实施“分类处置,连片治理,一矿一策,分期实施”的修复策略,考虑区位条件、规模、地质特征等因素,结合矿区及周边用地情况,积极推进露天矿山差异化修复治理。对部分存在的砖瓦窑厂、取土挖砂坑塘土地复垦问题,开展工矿废弃地整治和土地复垦等措施;对已治理待提升矿山,植树种草、绿化美化;对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裸露山体,采用回填造地、复绿,改造为公园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和接续利用;对城镇开发边界外裸露山体(含矿山、矿坑、堆场等),采用整体回填、复绿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三、林地修复目标及任务
修复目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稳定性与服务功能明显增强,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人为原因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碳汇能力持续提高,建设、培育一批能参与碳汇交易的优质林地。
主要任务:优化树种结构,逐步恢复以乡土阔叶林为主的森林植被群落。加大中幼林龄抚育管理,调整林分结构,促进林木健康生长,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科学开展实施道路、水岸、集镇、村庄“四旁”植树工程,推进退化林修复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高区域森林质量。
四、水体修复目标及任务
修复目标:到2025年,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河湖库水生态质量显著改善,河湖库渠水网联通性不断提高。
主要任务:以共产主义渠、卫河、文岩渠、天然渠、黄庄河及天然文岩渠等为河流为重点,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封丘长垣黄河倒灌区生态修复;重点开展西柳青河专项综合整治,加强对北排水河、百泉河等主要支流的清淤及综合整治工作;在充分论证可行性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及黄庄河等部分河道沿河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系连通等工程;选择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等局部河段为示范点,因地制宜开展水生植物恢复,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
五、湿地修复目标及任务
修复目标:到2025年,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省控目标,市域重要湿地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提升,沿黄四县(区)湿地体系基本形成。
主要任务:推进原阳县和平原示范区两个黄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鼓励百泉河、民生渠、北排水河、大块东排水河和大块西排水河等构建沿河生态湿地;以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开展尾水人工湿地构建,打造沿河生态湿地,促进河道水生态环境改善。
六、农田修复目标及任务
修复目标:到2025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38.6万公顷;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取得重大进展,农田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和改善。
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平原示范区桥北乡、卫辉市唐庄镇、辉县市张村乡、长垣市蒲西街道等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支持基础条件好、综合整治潜力大的乡镇开展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持续开展农田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生态修复。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复垦废弃工矿建设用地,推进零星耕地整并和空间置换,有效提高耕地连片度和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第二节 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按照“保护重要生态空间、整治失序低效空间、修复损毁退化空间、全要素系统治理”的原则,梳理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同时注重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完整性、生态连通性等要求,将近期生态修复重点放在黄河滩区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水体生态修复、湿地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灾后重建等六个方面,计划实施各类生态修复重点项目37个。
一、黄河滩区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区域:项目主要涉及原阳县、长垣市。
重点项目:长垣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庄土地复垦及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区约414.23公顷,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及土壤地力培肥;配套灌溉与排水工程及输配电力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主要责任单位:长垣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区域:项目主要涉及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封丘县等4个县(市、区)。
重点项目:
1.新乡北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重点在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地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区,通过自然恢复为主,地形地貌重塑、土地复垦利用、植被恢复等人工辅助的方法,实施危岩清理、场地平整、边坡及场地绿化等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消除视觉污染,恢复和提升区域自然生态功能。到2025年,完成北部山区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440公顷。
主要责任单位: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封丘县2021年度废弃工矿地复垦项目
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翻耕、土壤改良55.85公顷;灌溉及输电线路配套工程14眼机井及配套,田间道路工程4137米,种植防护林2900株。
主要责任单位: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三、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区域:项目主要涉及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获嘉县、新乡县、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等13个县(市、区)。
重点项目:
1.长垣市黄河下游“十四五”河道综合治理大留寺、周营控导工程各下延500米,修建10道潜坝,原址加固控导大留寺、周营、榆林工程丁坝33道,改建加固防护坝36道。
主要责任单位:长垣市黄河河务局
2.重要生态廊道生态修复工程
以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大运河(新乡段)、天然文岩渠等重要河流两侧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和生态修复,持续加大总干渠沿线周边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推进隋唐大运河永济渠(卫河)和天然文岩渠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部分河段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系连通、引水增湿、生态护岸、自然净化、基底改良等工程,全面保护和恢复廊道功能。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
四、湿地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实施区域:项目主要涉及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封丘县等4个县(市、区)。
重点项目:
1.河南省新乡市黄河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规模约42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护林、莲藕等生态农业修复建设33.91公顷,东湖湿地边坡3.38公顷,河岸护坡2.06公顷,东湖内部水系连通10.36千米,生态水系治理2.27千米,巡护路网6.87千米,湿地围网3.55千米,陈桥镇陈桥村的雨污水改造等。
主要责任单位:封丘县自然资源局
2.卫辉市大沙河湿地公园项目
主要开展生态湿地修复、农田规范化管理、河道改造,道路提升、文化广场建设、观鸟平台,瞭望塔,雨污水及绿化设计。
主要责任单位: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区域:项目主要涉及平原新区一体化示范区、卫辉市、辉县市、长垣市等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
重点项目:
1.河南省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桥北乡等14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项目总规模5997.3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区域面积2633.53公顷,建设用地整理面积370.7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33.97公顷,新增耕地比例10.73%;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78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比例5.57%;生态修复面积1173.52公顷,新增生态用地面积35.45公顷。
主要责任单位: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桥北乡人民政府
2.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等12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项目总规模3167.8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展农用地整治提升、建设用地整理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薯品乡村振兴产业园、温泉度假区及乡村振兴项目。整治区域面积1354.96公顷,建设用地整理面积354.5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74.07公顷,新增耕地比例6.93%;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16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比例5.25%;生态修复面积93.39公顷,新增生态用地面积0.97公顷。
主要责任单位:辉县市张村乡人民政府
3.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南田爻村等8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项目总规模2538.2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村庄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类。整治区域面积344.2148公顷,建设用地整理面积321.0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0.7238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1658公顷,生态修复面积110.2公顷。
主要责任单位:卫辉市唐庄镇人民政府
4.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街道等7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项目总规模1190.0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整治区域面积262.61公顷,建设用地整理面积57.4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45公顷,新增耕地比例5.38%;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07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比例5.06%;生态修复面积9.15公顷,新增生态用地面积2.07公顷。
主要责任单位:长垣市人民政府
5.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以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为示范,选择在基础条件好、综合整治潜力大的乡镇开展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主要责任单位:辉县市、卫辉市、长垣市等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
六、灾后重建工程
实施区域:主要涉及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3个县(市、区)。
1.南太行生态修复项目灾后修复工程
受特大暴雨和洪涝灾害,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等3个县(市、区)已实施完成的32个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子项目中有26个子项目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按照新乡市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因灾受损生态修复项目灾后修复重建工程,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灾后修复重建,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
主要责任单位:卫辉市自然资源、林业、水利、住建部门;辉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凤泉区自然资源、林业、水利部门
2.农林水利灾后修复重点项目
(1)卫辉市水毁农田重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恢复0.97万公顷,新打及维修机井1520眼,重建及维修道路136.33千米,新建及维修桥涵1107座。
主要责任单位:卫辉市农业农村部门
(2)卫辉市水毁农田恢复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恢复0.94万公顷,新打及维修机井587眼,重建及维修道路38.6千米,新建及维修桥涵367座。
主要责任单位:卫辉市农业农村部门
第六章 资金需求测算及效益分析
依据行业标准、相关部门的工作定额及测算依据,综合运用系数法、加总法、单位面积投资估算法等,匡算总投资206.681亿元。
第一节 资金测算
依据规划确定的生态修复重点任务情况,结合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的生态修复工作,共规划部署6大重点工程,15个重点项目,81个重点子项目。参照现行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城市建设工程等投资估算编制规定,初步匡算规划期内各项建设项目总的投资规模,对不同规划水平年投资进行初步安排。经测算,规划各项重点工程资金匡算总额为206.681亿元。按建设期限分,近期投资48.831亿元,中远期投资157.85亿元。各项工程具体投资估算见表6—1。
资金筹措方面,以财政补助资金撬动,多种资金筹措方式相结合,拓宽投资渠道,最大程度弥补资金缺口。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明确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第二节 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生态屏障功能巩固提升。通过分区实施新乡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构建“一带一屏两区三廊多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格局,将筑牢太行山生态屏障,提升黄河生态带生态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新乡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的功能作用。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通过系统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完成北部山区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440公顷,黄河生态廊道全面建成,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100%。通过实施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保护修复核心生态要素和景观资源,加快生态调节服务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土壤保持、水源涵养、水质净化、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维护、固碳释氧等一系列生态服务能力的提升。
二、社会效益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镇空间生态修复实施后,城镇空间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彻底消除;污水处理厂(站)、污水管网、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基本解决区内污水直排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通过矿区地下含水层破坏治理,尽可能解决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困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清洁用水全面保障,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可利用自然资源有所增加。通过矿山生态修复,增加林地、耕地和可利用建设用地面积,实现“生态修复+农林产品生产、生态修复+文化旅游、生态修复+建设用地利用”等资源利用模式,将为当地群众增加更多可利用土地资源,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和收入。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修复的实施,有利于新乡打造绿色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守护绿水青山意识,引导、鼓励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保护生态、减少污染的良好习惯,营造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加快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三、经济效益
增加资源利用收益。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实施,整治改良低质低效农用地和林地,可有效补充高质量耕地、林地,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机制,可产生一定的指标收益,同时,也为项目落地提供可用土地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外溢。通过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水土流失治理、水生态综合治理、林草湿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重点项目的实施,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我市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工业提供重要基础,同时,也为我市加快完善“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提供条件、拓宽路径。
第七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在新乡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强化分工合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领导,将规划目标、绩效指标逐级分解到承担实施任务的地区和部门,并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落实。
加强监督落实。把规划重点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由市人民政府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参与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对规划确定的工程项目,落实到牵头部门,明确实施方案,积极做好项目落地的各个环节工作,及时解决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区域之间协调,形成有效的合作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
逐级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应当将本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各县(市)政府应尽快组织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本规划各项要求,加强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及县级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组织实施好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
第二节 完善政策制度
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力度。建立2025年、2030年、2035年中长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库管理,让“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保障规划落地见效。
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完善新乡市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形成“生态修复+建设用地利用”“生态修复+现代农业”“生态修复+乡村旅游”等多种基于生态修复的产业植入模式。综合运用自然资源利用和国土空间管制中的激励性政策,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激励措施,实现“谁投资、谁受益”,激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区域的生态补偿力度,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加大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资源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占用、谁补偿”原则,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的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落实补偿标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县与县之间、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要求,坚持“谁损害、谁赔偿”原则,依法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由责任人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三节 加强科技支撑
融合落实技术标准规范体系。认真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全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及应用研究。针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已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探索适应新乡本地资源环境特点的生态保护修复模式。
第四节 强化评估监管
建立规划实施跟踪监测和成效评估制度。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监督机制,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党政主体责任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及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实行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成效。
建立市级规划数据库。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新乡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数据库,为各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的管理、决策、服务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实现规划成果协调衔接、工程项目上图入库,便于实施监管,有效提升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第五节 鼓励公众参与
强化专家技术咨询指导作用。依托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服务保障本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的审查、评估论证、竣工验收等环节,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开展全过程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不断完善参与机制。推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共建共享,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完善政府与企业、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机制,健全听证、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的制度机制。
创新公众参与形式。依托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读,提高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保护自然的自觉意识。创新公众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形成生态保护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的良好格局,让公众在参与生态保护的过程中切实受益。
附件:
1.总体格局图
2.生态修复分区图
3.重点工程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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