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丨8月18日新乡市举行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刘鸿昌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海涛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爱萍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李永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志忠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吕海玲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丁汉国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朱道奎市消防救援支队副主任
主持人:
韩升阳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新闻办)主任
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

主持人 韩升阳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新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新乡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质效、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新乡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的提问。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
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鸿昌先生;
中共新乡市委编办副主任李海涛先生;
新乡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李爱萍女士;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永刚先生;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志忠先生;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吕海玲女士;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丁汉国先生;
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副主任朱道奎先生。
下面,先请刘鸿昌先生作情况介绍。

刘鸿昌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出席这次发布会,就有关问题与大家交流。借此机会,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战略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法治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2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依规下放执法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并将“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列入《河南省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任务》。
我市于2022年6月印发了《新乡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对我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由市委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了由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司法、大数据等部门共同参与、归口负责、各司其职的联合推进机制,组织协调全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重要问题。
今年5月,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在12个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此次交由乡镇(街道)政府行使的为由县级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资源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5个领域的40项行政处罚权。按照省政府批复,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后,各乡镇(街道)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划内依法行使以上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要坚持分批推进、权责明晰、统一运行的工作原则,建立配合联动机制、执法网格化管理制度,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实现乡镇(街道)与上级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机制,全面实行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新乡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会议精神,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条不紊的落实。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韩升阳
感谢刘秘书长全面详实的发布。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河南广播电视台
李主任您好,我是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在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我市有哪些具体工作举措?谢谢。

李海涛
感谢您的提问。我市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围绕机构编制保障,大力推进“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简约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全市154个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乡镇(街道)辖区内具体执法任务,实现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县(市、区)构建运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纵向上,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横向上,打造乡镇(街道)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乡镇(街道)统一行使执法权。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为了解决乡镇(街道)执法力量不足这一难题,我市持续推进“减县补乡”,选派县(市、区)直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工作,并优先补充到综合行政执法等岗位。截至目前,共向154个乡镇(街道)下沉编制5219名,平均每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18名,一大批下沉人员经过培训成长为“一专多能型”的执法骨干,较好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三是用好激励机制。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豫办〔2022〕20号),建立“乡镇创建、部门考核、县级审核、编办审批”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均已印发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管理制度和经费保障措施等内容,经实地考核,已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72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批准为副科级机构,占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总数的60%,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激励导向。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

河南日报
李局长您好,我是河南日报记者。请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和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谢谢。

李永刚
感谢您的提问。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我局将严格按照《新乡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将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9项行政处罚权,全部依法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对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对乡镇(街道)履行职责的活动,给予支持配合。为了保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开展,我局将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相关对接工作,编制行政处罚事项件示范案例等执法标准,提供相应专业技术支持,及时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执法培训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履行行政执法程序。
谢谢。

新乡日报
陈队长您好,我是新乡日报记者。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街道)实施后,处罚裁量基准如何执行?谢谢。

陈志忠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城市管理方面18项下放行政处罚权中,由省级及以上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权,执行河南省住建厅制定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由新乡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权,执行《新乡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和《新乡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乡镇(街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得随意裁量。
谢谢。

大河报
吕局长您好,大河报记者提问。交通运输部门的5项处罚权事项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后,如何才能保证执法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谢谢。

吕海玲
感谢您的提问。
交通部门将处罚权事项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后,并不是对这几项工作不再过问,而是将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执法,通过执法培训、文书制作指导等方式,帮助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集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确保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过渡期结束后,交通执法部门也会继续加强对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专门指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路政方面业务能力强的大队持续跟进指导,保障执法规范,助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谢谢!

河南日报农村版
丁局长您好,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提问。请问农业农村部门下放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有哪些,下放后将如何管理?谢谢。

丁汉国
好的,感谢您对农业执法工作的关注。
按照《新乡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部署,农业农村部门此次下放乡镇(街道)行使的有一项肥料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是对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的行政处罚。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要求,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进行行政处罚。
肥料产品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肥料产品质量好坏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粮食安全。农业农村局始终高度重视肥料产品监管执法工作,此项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行使后,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抓好肥料的行业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乡镇(街道)行使执法权的监督指导,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无缝对接,及时制定执法办案流程,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供行政执法方面的专业技术支持,确保乡镇(街道)能“接得住”。二是过渡期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指导乡镇(街道)执法大队,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过渡期结束后,将持续指导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积极培养执法骨干和办案能手,确保乡镇(街道)能“管得好”。
介绍完毕,谢谢。

顶端新闻
朱主任您好,我是顶端新闻记者。按照我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署,消防救援部门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规范乡镇(街道)的相关执法工作?谢谢。

朱道奎
感谢记者的提问。
我市消防救援部门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权有7项,分别为:一是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二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三是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四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五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处罚;六是对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在城市建成区燃放孔明灯等携带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处罚;七是对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处罚。
乡镇(街道)行使消防行政处罚权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居民住宅小区。二是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下列7类场所:①“多合一”场所;②出租屋、群租房;③商店、集贸市场、旅馆、饭店以及沿街门店;④洗浴、足浴、茶社、理发、美容等营业休闲场所;⑤邮政、电商、物流、金融服务网点,医疗卫生机构;⑥公共书屋、展示陈列等文化服务场所等;⑦设置在住宅楼首层或首层及二层的营业场所(商业服务网点)。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已经做好了全市统一培训的相关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分别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下一步,我们消防救援部门将加强与乡镇(街道)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培训交流、指导帮扶、会商研判、执法协作等工作机制,确保乡镇(街道)行使消防行政执法权工作落地生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谢谢。

河南法制报
李主任您好,河南法制报记者提问。请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下一步的主要任务还有什么?谢谢。

李爱萍
感谢记者的提问。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有效解决基层“事情多、看得见、管不了”的难题,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确保乡镇有效承接下放的行政处罚权,我市积极推进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机构编制激励机制、统一考核评估标准、严格考核评估程序,促使各县(市、区)、各乡镇同频共振、同题共答,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硬件设施、工作制度等基础。二是提升乡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各县(市、区)积极组织本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三轮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通过“以考促学”倒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三是强化县乡两级执法互动衔接。各县(市、区)积极探索推行乡镇执法人员到县级执法部门跟岗学习、县级执法人员定期下沉乡镇指导业务工作等方式,做好执法有效衔接、加强互动交流,推进违法线索、证据材料、执法标准、处理结果的互通、互认,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和执法信息共享。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各乡镇司法所作为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派驻机构,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以“县(市、区)司法局名义”依法行使执法监督权。同时,执法监督坚持“条块结合”,原实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监督。五是加强基层综合治理。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在乡镇统筹平安建设、综合执法、应急管理、人民武装、民生服务、执法监督等力量,建立集综合执法、应急救援、管理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六位一体”综合治理中心,形成有效解决基层治理难题的合力。
谢谢。
主持人韩升阳
谢谢各位发布人!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可以与新乡市司法局等相关发布单位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媒体朋友们,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法治保障。目前,新乡市正在全力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在此,希望各媒体继续关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关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方法手段,持续宣传好、报道好、传播好新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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