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首页
新闻资讯
走进新乡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政务公开
专题专栏
首页
新闻资讯
走进新乡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政务公开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乡市人民政府
>
政策解读
>
政策图解
图解:《新乡市市本级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5-02-27 17:07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阅读:
次
字号:
打印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