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2020—2021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的
决 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各行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加快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22〕28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水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银金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各奖励人民币50万元;决定授予新乡北方车辆仪表有限公司、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注重先进典型、标杆的培养和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探索和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和模式,争取再创质量发展新业绩。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获奖单位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坚持诚信经营、创新发展、追求卓越,为促进新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