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划定的孔子击磬处等5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依照划定的保护范围,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新乡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附 件
新乡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56处)
1.孔子击磬处(明—清·卫辉市城郊乡南关村)
保护范围:以孔子击磬处石碑为基点,向东外扩18米,向南外扩35米,向西至击磬路,向北外扩35米。
2.姜太公故里(商—周·卫辉市太公镇)
(1)太公祠
保护范围:以太公祠墙基为基线,向东5米至外围墙,向西15米至外围墙,向南30米至外围墙,向北5米至河岸。
(2)太公庙
保护范围:以太公庙墙基为基线,向北外扩40米,向东外扩80米,向南外扩20米,向西至耕地。
(3)太公墓
保护范围:以太公墓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10米。
3.汲冢书遗址(战国·卫辉市孙杏村镇娘娘庙村)
保护范围:以汲冢书遗址地上建筑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50米。
4.林坚出生纪念地(卫辉市狮豹头乡龙卧村)
保护范围:以林泉洞洞口为基点,向南、北、西各外扩20米,东至山体。
5.大佛殿(明·辉县市南村镇南王庄村)
保护范围:以大佛殿文物建筑外墙为基线,向北外扩10米至山体,向西外扩15米至山体,向东外扩23米至山体,向南外扩22米至古黄榆树南侧古道边。
6.清真寺(清·辉县市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关村)
保护范围:东以山门前墙为基线,外扩20米,西以邦克楼西台基为基线,外扩20米,南、北以围墙为基线,各外扩20米。
7.孙奇逢讲学处——兼山堂(清·辉县市孟庄镇东夏峰村)
保护范围:以兼山堂现有建筑的外墙为基线,向四周各外扩10米。
8.奎星阁(清·辉县市南村镇南村)
保护范围:以建筑台基边线为基线,向四周各外扩50米至山坡。
9.柏尖山寺(明·辉县市常村镇百间寺村)
保护范围:以寺院建筑外墙为基线,向四周各外扩30米。
10.竹林七贤故地(晋·辉县市吴村镇)
保护范围:以竹林寺新修大殿东北角为基点,向东外扩254米至竹林东沿,向南外扩448米至竹林南沿,向西外扩181米至竹林泉西沿,向北外扩117米至竹林泉北沿。
11.八壮士跳崖处(1948年·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
保护范围:以纪念平台四周边线为基线,向四周各外扩20米。
12.史来贺故居(当代·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村)
保护范围:以故居本体边沿为基线向东外扩15米、向西外扩15米、向南外扩15米,向北外扩9米至别墅前墙。
13.王金岭故居(20世纪70年代·新乡县大召营镇大召营村)
保护范围:以故居建筑墙基为基线向四周各外扩2米。
14.登觉寺(明·获嘉县大新庄乡大新庄村)
保护范围:东至东院墙、西至西院墙、南以南院墙外扩10米、北以北院墙外扩10米。
15.古博浪沙遗址(秦·原阳县原兴街道办事处东街村)
保护范围:以古博浪沙石碑为基点,向东外扩95米,向南外扩32米,向西外扩54米,向北外扩29米。
16.宣化寨龙王庙(明、清·原阳县城关镇宣化寨村)
保护范围:以龙王庙建筑墙基为基线,向南、北各外扩12米,向东、西各外扩15米。
17.杨氏宗祠(清—民国·延津县石婆固镇小渭村)
保护范围:自玉仙阁基址向西、南、东各外扩20米,向北外扩60米。
18.野厂惨案纪念地(1940年·延津县马庄乡野厂村)
保护范围:自纪念碑基座向四周各外扩30米。
19.崇庆寺(清·卫滨区关堤乡张八寨村)
保护范围:以寺院院墙为基线,向东、西、南、北各外扩5米。
20.冯石城遗址(汉·卫滨区平原镇唐庄村)
保护范围:以看花楼(高土堆)为基点,向北126米、向南174米、向西305米、向东195米的范围为文物本体,自文物本体边线向东、西、南、北各外扩20米为保护范围。
21.南高村遗址(新石器时代·卫滨区平原镇南高村)
保护范围:以苏门街和生产路交叉口向北10米、向东8米的遗址西南角为基点,向东26米、向北37.1米的范围为文物本体。自文物本体边线向东、西、南、北各外扩5米为保护范围。
22.日寇飞机库(1943—1945年·卫滨区平原镇金家营村、八里营村)
保护范围:自飞机库本体边沿向东、西、南、北各外扩2米。
23.贾心斋墓(明·新乡市振中街道办事处高远路2号今日家园院内)
保护范围:自文物本体边沿向东、西、南、北各外扩2米。
24.付家大院(清·红旗区东安巷)
保护范围:以现有围墙为基线,向东外扩5米,向南外扩5米,向西外扩5米,向北至北关街道。
25.金龙四大王庙(清·红旗区北关社区东段)
保护范围:以现有围墙为基线,向东外扩20米,向南外扩5米,向西外扩5米,向北外扩5米。
26.李家大院(民国·红旗区劳动路40号)
保护范围:以现有建筑墙基为基线,向东外扩5米,向南外扩10米,向西外扩20米,向北外扩5米。
27.留庄营戏楼(清·红旗区留庄营社区)
保护范围:以戏楼台基边线为基线,向四周各外扩10米。
28.任氏宗祠(清—民国·红旗区洪门镇关堤村)
保护范围:以任氏宗祠围墙为基线,向东外扩10米,向南外扩5米,向西至宗祠路,向北外扩10米。
29.泰山庙(明—清·红旗区洪门镇洪门村东段)
保护范围:以现有围墙为基线,向东外扩10米,向南外扩20米,向西外扩5米,向北至新延路。
30.游家书房(清·红旗区北关街孟家胡同108号)
保护范围:以现有围墙为基线,向东外扩5米,向南外扩5米,向西外扩5米,向北至卫河堤岸。
31.恩锡九源坊(明·牧野区花园办事处金龙社区)
保护范围:以恩锡九源坊所在院落的院墙为基线,向东、西、南、北各外扩2米。
32.傅德明烈士纪念室(民国·牧野区劳动路中段)
保护范围:南、北、西以文物本体建筑墙基为界,东以文物建筑基址向东外扩10米。
33.高湾遗址(新石器时代·牧野区王村镇高湾村)
保护范围:遗址平面呈不规则梯形,遗址本体西侧宽75米,东侧宽85米,南北长70米。北至村中道路,南至村中道路南沿向南5米,西至河堤堤岸线,东至村中巷道边沿向东5米。
34.郭氏宗祠(含郭公墓表)(清·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定国村)
(1)郭氏宗祠
保护范围:北以宗祠墙基为界,东、西自宗祠围墙墙基外扩1米,南自山门月台基础外扩5米。
(2)郭公墓表
保护范围:以墓表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5米。
35.临清店遗址(新石器时代·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临清店村)
保护范围:北至田间土路,南至废弃厂房围墙,东至田埂,西至灌溉沟渠。
36.马坊遗址(新石器时代·牧野区王村镇中马坊村)
保护范围:遗址本体东西宽360米、南北长180米。自遗址本体向南、北、西各外扩10米,分别以自然形成的沟渠对岸为界,东至厂区围墙。
37.尚氏宗祠(清·牧野区牧野镇西牧村)
保护范围:北以宗祠文物建筑围墙为界,南自山门外扩5米,东、西自建筑围墙各外扩5米(东北角以文物建筑围墙为界)。
38.司麦圣母会碑记(清·牧野区牧野镇朱庄屯村)
保护范围:自碑所在院落墙基向东、西、南、北各外扩5米。
39.西曲里遗址(新石器时代·牧野区牧野镇西曲里村)
保护范围:遗址本体南北长300米,东西宽150米。北至田埂,南至村中道路,东至沿河道路,西至村中道路。
40.兴国寺(明·牧野区牧野镇西牧村)
保护范围:北、东、西以兴国寺院墙墙基为界,南以兴国寺院墙外扩5米。
41.许作梅墓(清·牧野区王村镇周村)
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所在院落为界。
42.豫北党训班旧址(民国·牧野区牧野镇张辛庄村)
保护范围:北、南自旧址墙基外扩2米,西自旧址墙基外扩3米,东以旧址墙基为界。
43.张氏宗祠(清·牧野区牧野镇西牧村)
保护范围:北自宗祠文物建筑围墙外扩5米,南、东、西以宗祠文物建筑围墙为界。
44.朱庄屯遗址(新石器时代·牧野区牧野镇朱庄屯村)
保护范围:南、北至民居建筑,东至巷道,西至机井房。
45.分将池讹讼大白碑(清·凤泉区潞王坟乡分将池村)
保护范围:以碑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2米。
46.郭淐墓(明·凤泉区耿黄镇南鲁堡村)
保护范围:以郭淐墓冢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2米。
47.何屯戏楼(清·凤泉区耿黄镇何屯村)
保护范围:以戏楼台基边线为基线,向四周各外扩1米。
48.西鲁堡村鲁王冢(元·凤泉区耿黄镇西鲁堡村)
保护范围:以无名冢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10米。
49.前郭柳宋天禄墓(清·凤泉区潞王坟乡前郭柳村)
保护范围:以碑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10米。
50.万圣庵塔(清·凤泉区潞王坟乡坟上村)
保护范围:以万圣庵塔四周护栏为基线,各外扩20米。
51.王鲁堡创筑护村堤碑记(民国·凤泉区耿黄镇南鲁堡村)
保护范围:以碑为基点,北至民居院墙,东、西、南各外扩1米。
52.王门无名冢(汉·凤泉区潞王坟乡王门村)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10米。
53.县令李公大葬之碑(元·凤泉区耿黄镇东鲁堡村)
保护范围:以碑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10米。
54.重修关锁金灯寄母寺碑(明·凤泉区潞王坟乡金灯寺村)
保护范围:以碑为基点,向四周各外扩10米。
55.何屯遗址(新石器时代·凤泉区耿黄镇何屯村)
保护范围:北以京广铁路为界,南以遗址台地界面外2米为界,西以新中大道为界,东以遗址最东端台地断面向东3米为界。
56.毛遂故里(战国·平原示范区师寨镇路庄村)
(1)毛遂庙
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现有围墙为界。
(2)毛氏祖茔
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现有围栏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外扩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