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新政文〔2016〕195号
省人民政府:
2016年,在省政府和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我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为抓手,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建设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扎实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市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王登喜同志明确要求,要抓好国家、省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统筹谋划和开展好新乡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印发了《新乡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新政文〔2016〕62号),对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重点工作,确定了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
工作开展中,我市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通过会议部署、现场督查等一系列措施,推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确保了年初确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一)积极推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2016年,新乡市政府重要经济合同、重大决策事项、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的法定程序。截至目前,市政府按照决策法定程序,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土地资产会、规委会等专题会79次。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政府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新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过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程序完成。工作中,突出强化法制审核把关,需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而未经审查的文件,一律不予审议、不予签发。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抓好贯彻执行。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自《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新政〔2013〕3号)实施以来,我市已经全面建立起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服务模式及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和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办事处已按照要求,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在各级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完善、法律教育培训、政府合同签订等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16〕35号),建立了动态调整、限时公开、运行情况报告、执行评估、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相关机制,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管理,确保清单的时效性、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今年,新乡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政策,对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及时调整,共涉及178项。其中,取消18项,取消子项6项;新增25项;调整依据和名称118项;调整实施机构8项;调整收费情况3项。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2016年10月13日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新政文〔2016〕173号),取消了行政审批项目3项、2子项,下放1项;调整为其他职权1项;合并、减少事项10项;明确实施范围10项;调整规范名称8项。清理后,目前新乡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缩减为120项。三是抓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今年,我市共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涉及33家审批部门共计234项。其中取消15项,化转41项,规范66项,保留了112项。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了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在市政府网站、审批部门网站全面公开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及时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以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服务类事项为重点,对办理环节中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进行逐项梳理,共取消无谓证明16项,取消繁琐材料14项。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了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执法实际,明确并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切实做到了未经法制机构(科室)审核,不得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交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我市稳步推进。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培育活动。立足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确立多层次、多领域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培育对象。市级确定市直服务型行政执法创建示范点3个,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选取行政执法部门(机构)示范点2个以上。我市将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指导帮扶,鼓励参加2017年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评选活动。二是持续开展行政指导活动。建立完善了全市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及时印发行政指导文书。工作中,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将行政指导作为新办证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重点,提升执法人员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和方法服务管理对象的能力。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自觉运用行政指导方式方法,得到了管理对象的肯定和好评。三是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成立全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在全市的开展。市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环保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根据需要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是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依托新乡政府法制网,建立了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督导平台。2016年8月份,我市对2016年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各示范单位推行行政指导、评选行政指导案卷、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等情况,以及各示范单位便民服务窗口、示范窗口等内容进行了实地督导验收,促进了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着力加强执法培训。我市以新修订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颁布为契机,通过邀请省政府专家开展讲座等形式,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同时,严格新办证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对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两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16年6月份,我市组织开展了“两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在全市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中共随机选取检查对象20多个,抽取行政执法案卷50余本。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20余份,并将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到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三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监督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考核年度共接收各单位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26件。四是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8月份,市政府对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将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内设执法机构、二级执法机构及其不同的执法岗位,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目前此项任务已完成并公布。五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效避免和妥善解决行政执法争议。今年8月份,我市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意见》(新政文〔2016〕159号),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行政执法的类别、阶段、场所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落实之中。
(五)大力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
我市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6〕19号)(以下简称“双公示”),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双公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6年4月15日,我市上线新乡信用信息双公示系统,并组织对“双公示”成员单位进行了培训。截至2016年11月10日,我市已在“信用新乡”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64552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45947条、行政处罚信息18605条,并同步向“信用河南”推送。
(六)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2016年1月份,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了《新乡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新乡市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新乡市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的收费目录清单》等3个清单,同时规定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月份,公布了《新乡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规定在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至今我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正式确立,收费管理工作更加公开、公正,更加透明化。
(七)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我市积极探索在基层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下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6〕466号),对全市住建系统综合执法人员信息的现状进行摸底统计,基本摸清了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信息,为下一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奠定了基础。
(八)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研发了无线审批智能服务平台。企业和群众通过智能手机安装APP应用,或直接使用手机浏览器访问网址即可获取相应服务,通过这个平台,可方便快捷地查询到申办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流程以及收费情况等内容,能够及时掌握事项办理过程,并可对部门窗口办件情况、办事过程进行评议。二是建立了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群众可以通过登录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新乡政务服务”的方式进行关注,通过微信平台可以查询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以及部门所办业务所需材料等;可以对在办理和办理完结的业务进行查询、评议等。目前我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基本构架已经完成。三是实现实体大厅WIFI全覆盖。今年通过中心大厅WIFI上网累计达5141人次,通过无线审批智能服务平台查询“八公开”内容和办件信息525人次。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6〕56号),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了35项重点工作,制定了工作台账,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落实部门、分管市领导和责任领导,规定了相关工作的公开时限和公开的形式要求。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我市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到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半年和年底考核内容,有效解决以往部门临近考核时突击上传信息,只注重信息数量不重视信息质量的问题。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向部门主要领导反馈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今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0条。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各类文件182件,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和政策解读文件46件。三是认真做好申请的办理答复。秉承“依法、规范、便民、严谨、及时”的原则,认真回应申请人的公开申请。今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0起(不包括县级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当面及邮寄申请),其中网络申请47起,书面申请3起,全部做到及时回复和公开。四是积极做好政策回应和解读工作。2016年9月26日,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16〕9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和新闻发布会等多渠道、多方式回应和解读我市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全市共召开回应和解读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新闻发布会8次,以其他方式回应各类事件30余次。
(十)构建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体系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考核年度内,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审结54件,撤销2件,决定维持41件,驳回6件,当事人撤回申请3件,其他方式处理2件。二是认真做好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严肃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严格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14〕162号)规定。2016年我市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169个,较2015年24件有大幅提升。下一步,我市将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落实。三是深入开展仲裁工作。加强仲裁宣传,组织仲裁秘书进律所、下企业、参加大型活动等,扩大仲裁的影响力。推行标准化办案流程,努力确保案件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考核年度内,新乡仲裁委共受理涉及金融、民间借贷、商品房买卖等多个领域的案件343件,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标的额近3亿元。
(十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
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单位规范性文件,实行逐月统计,及时通报,将各备案义务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纳入市政府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范围。今年,共审查县(市、区)政府、市直单位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27件。积极学习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平台建设经验,我市已将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化平台纳入到2017年度财政预算。
(十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
2015年12月份,制定《新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依法行政领办〔2015〕17号),对全市58家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分十大项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束后,又对各考核对象的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正式发文通报。在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优化了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标准,坚持以日常考评为主,积极引入第三方评议。加强与市政府目标考核的结合,加大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是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加强。在机构改革中,由于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撤并,编制不再独立,造成多数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人员调离情况也比较严重。体制机制的不完善,缺少高素质的法制人员,这对县一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造成了较大困难和影响。建议省级层面能够以文件形式对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提出要求或就有关标准予以明确。
二是重点工作有待创新突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等重点工作,我们虽然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际工作中还缺少创新突破。建议省政府在各地示范创建的基础上,总结出一批可复制的好经验和做法,向全省推广。同时,多组织些省直和各市的经验交流活动,使大家能够取长补短,共同探讨、共同学习进步。
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法制机构同志辛勤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和兄弟地市相比也还有不小差距。站在建设法治政府的新的起点上,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以这次考核为契机,认真贯彻省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要求,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