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刘贵彬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政干〔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09〕92、10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贵彬同志为新乡市司法局副局长;
叶金明同志为新乡市商务局(新乡市外商投资管理局)副局长;
王善元同志为新乡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郭国胜同志为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朱世峰同志为新乡市商务局(新乡市外商投资管理局)副调研员。
免去:
侯永昌同志的新乡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