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闭封丘县韩罗湾村造纸厂孙马太村纸浆厂的通知
封丘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群众信访件的批转要求,经市环保局查证,在你县境内有2个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制浆厂在非法生产。一是李庄乡韩罗湾村农场内有一小造纸厂,采取麦草制浆生产工艺,生产废水排满附近沟渠,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二是位于应举乡孙马太村南的一住户院内有一个纸浆制浆点,该点采取间断式生产,有人定货就生产,无人定货就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造纸厂和制浆点实施关闭取缔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闭时间
2006年12月20日前对李庄乡罗湾村小造纸厂、应举乡孙马太村非法制浆点关闭取缔到位,同时,对辖区内的小造纸制浆厂、点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并逐一取缔。
二、责任单位
封丘县人民政府为关闭李庄乡韩罗湾村小造纸厂、应举乡孙马太村制浆点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关闭工作。
三、关闭标准
拆除所有制浆、造纸设施设备并清理出厂,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切断电力供应,收回土地使用权,取消银行资金帐户。
四、效能监察
市政府对该工作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对拖延、阻挠关闭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市监察局要追究其责任。
五、具体落实情况务于2006年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环保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