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等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由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变动,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对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进行了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吴天君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
范学贵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吴天君同志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接待办公室、市志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驻京联络处。
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
尚玉和同志: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监察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研究中心、行政学院、市老龄委、市双拥办;市盐业局、市烟草局、新乡石油公司。
负责联系:驻军、市总工会。
赵海燕同志:负责项目(重点项目)争取与建设、工业、安全生产、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大项目办公室、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建设投资公司、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西工区、小店工业区、市信息产业发展办公室;市电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赵国强同志:负责城建、交通等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建设委员会(市区河渠管理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房产管理局、中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新乡分公司、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铁路部门。
负责联系: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
李公乐同志:负责对外开放、服务业等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商务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新乡分会、市物资集团、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海员服务局、市商业银行、桥北新区;人民银行新乡分行、市银监局、工商银行新乡分行、农业银行新乡分行、中国银行新乡分行、建设银行新乡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新乡分行、市农联社。
王保旺同志:负责农业、农村和县域经济、民营经济等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办、县域经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乡镇企业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蔬菜办、市农科所;市气象局、市河务局、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分行、市人民胜利渠管理局。
负责联系:团市委、市妇联。
杨书廷同志:负责科技、知识产权、体育、防震抗灾、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市体育局、市地震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邮政局、市通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等。
负责联系:市科协、驻市科研院所、市文联、市侨联。
韩旭同志:负责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与李公乐同志共同负责市商务局工作。
施子海同志:负责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文物局、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爱委会)、红十字会、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平原大学、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负责联系:驻市高等院校。
刘利同志:协助范学贵同志负责政府综合口工作,与尚玉和同志共同分管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工作;联系市人民保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市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原证券、民生证券等。
邓琳同志:负责基础设施、能源和重点项目的争取、建设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赵海燕同志共同负责大项目办公室和市电业局工作,与赵国强同志共同负责交通、公路建设工作;联系豫新电力公司、国网宝泉公司、华电公司新乡分公司。
丁保东同志:协助赵国强同志负责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协助王尚胜同志负责社会稳定工作。
李自强同志:协助赵海燕同志负责工业工作。
王尚胜同志:按照市委分工,负责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列席相关内容的市政府常务会议。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信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
杨崇林同志:按照市委分工,负责民族宗教、民营经济等工作,列席相关内容的市政府常务会议。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市工商联;与王保旺同志共同负责乡镇企业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局)工作。
注:分工中未列到的副县级单位,随其主管部门由有关副市长分管。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由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变动,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对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进行了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吴天君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
范学贵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吴天君同志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接待办公室、市志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驻京联络处。
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
尚玉和同志: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监察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研究中心、行政学院、市老龄委、市双拥办;市盐业局、市烟草局、新乡石油公司。
负责联系:驻军、市总工会。
赵海燕同志:负责项目(重点项目)争取与建设、工业、安全生产、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大项目办公室、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建设投资公司、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西工区、小店工业区、市信息产业发展办公室;市电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赵国强同志:负责城建、交通等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建设委员会(市区河渠管理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房产管理局、中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新乡分公司、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铁路部门。
负责联系: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
李公乐同志:负责对外开放、服务业等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商务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新乡分会、市物资集团、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海员服务局、市商业银行、桥北新区;人民银行新乡分行、市银监局、工商银行新乡分行、农业银行新乡分行、中国银行新乡分行、建设银行新乡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新乡分行、市农联社。
王保旺同志:负责农业、农村和县域经济、民营经济等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办、县域经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乡镇企业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蔬菜办、市农科所;市气象局、市河务局、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分行、市人民胜利渠管理局。
负责联系:团市委、市妇联。
杨书廷同志:负责科技、知识产权、体育、防震抗灾、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市体育局、市地震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邮政局、市通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等。
负责联系:市科协、驻市科研院所、市文联、市侨联。
韩旭同志:负责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与李公乐同志共同负责市商务局工作。
施子海同志:负责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文物局、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爱委会)、红十字会、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平原大学、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负责联系:驻市高等院校。
刘利同志:协助范学贵同志负责政府综合口工作,与尚玉和同志共同分管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工作;联系市人民保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市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原证券、民生证券等。
邓琳同志:负责基础设施、能源和重点项目的争取、建设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赵海燕同志共同负责大项目办公室和市电业局工作,与赵国强同志共同负责交通、公路建设工作;联系豫新电力公司、国网宝泉公司、华电公司新乡分公司。
丁保东同志:协助赵国强同志负责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协助王尚胜同志负责社会稳定工作。
李自强同志:协助赵海燕同志负责工业工作。
王尚胜同志:按照市委分工,负责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列席相关内容的市政府常务会议。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信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
杨崇林同志:按照市委分工,负责民族宗教、民营经济等工作,列席相关内容的市政府常务会议。
分管和联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市工商联;与王保旺同志共同负责乡镇企业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局)工作。
注:分工中未列到的副县级单位,随其主管部门由有关副市长分管。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