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373-3696062;电子邮箱:xxzfbgkk@163.com;邮编:453003)。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我市于2016年9月26日发布实施《新乡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对政策解读的范围、流程、内容、形式、途径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二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热线电话、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加大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力度。三是做好政策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工作,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2019年,解读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7份。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暂行办法、市长信箱办理制度,充分运用市内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市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二是舆情管控更加稳妥有效。2019年,“市长信箱”留言4600余条,办结留言数量3789条;“人民网”留言涉及单位46个,已按时办结并回复548条,办结率100%。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群众反映的新热点,及时有针对性的补充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关于新乡县人民政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公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积极回应,引导舆情走向,避免谣言滋生。
3、增强政策解读回应效果
通过文字说明以及音频视频、网络问政、简明问答等方式展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及改革举措。
2019年,大型电视问政节目《面对面》共播出52期(其中直播24期、特别节目1期,反馈节目27期),将义务教育、供水供电、社会治安、集中供暖、社保医保、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等领域的政策意图,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市场和公众。2019年,共收到群众电话和网络留言13652件(条),其中:反映问题1031件,咨询3275件,其他留言9346条。群众所反映的1031件问题,现场解答286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745件,其中708件问题得到了解决,解决率为95%。
特别是2019年“两会”期间,《面对面》开设《“两会”局长通道》,邀请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0家与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局委“一把手”,走上局长通道,结合各自职能,畅谈如何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改善民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两会”局长通道》在融媒体多平台播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执行重大决策结果公开程序,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强化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积极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新乡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一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项目等工作,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二是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审计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三是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加强环保督察、专项审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有效推动群众关注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的解决。
3、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一是制发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降低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2019年,共审查市直各执法单位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299件。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审定公布工作,确认市级行政执法主体47个,其中依职权行政机构37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0个。三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水平,2019年,全市共有3000余人参加执法考试。四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成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10卷进行评查,并反馈到案卷办理单位,督促单位对标整改。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五类机构”地方金融监管和企业担保链、非法集资案件等风险处置机制,开展不良资产包回购、不良贷款处置,防范化解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坚持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通过新乡日报、微信公众号等新闻信息渠道,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做好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当前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制定《新乡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政策文件,全面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2019年,脱贫攻坚指挥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和产业扶贫项目、金融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项目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07条。向社会公开脱贫攻坚政策、项目资金落实、脱贫进度等工作动态,全年投入91397.0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公开公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是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尤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9年,公开政府信息4176条,其中:公开验收项目批复公示信息15条,拟验收项目公示信息10条,批复项目公示信息143条,拟批准项目公示信息107条,环评及验收文件受理公示信息127条;行政处罚信息284条。同时,继续做好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在中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等环保督察期间,将查证属实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共计264条。
四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全市各级“河长清河行动”共开展3万人次,投入资金4254万元,整治面积61.74万㎡,清理河道907km,清理垃圾123022吨,拆除违法建筑物197131㎡,整治非法采砂点49个,以“河长清河行动”还河湖库渠洁净美丽。市级河长巡河32人次,县级河长巡河740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3536人次,村级河长巡河137704人次。通过河长巡河,粪便和污水直排、垃圾倒入河道、围河造地种菜等老大难问题已逐步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河长制工作初显成效。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于2019年8月9日上线运行,市本级已有134个项目录入系统,实现项目审批由线下单事项串联审批向线上全流程并联审批的重大转变。全市管理系统除“一张蓝图”和“中介超市”两项功能外,全部达到要求。
二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8年6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承接国家层面的23项“多证合一”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原“三十五证合一”事项进行调整,形成动态调整“多证合一”改革。目前,创办企业只需到工商窗口提交申请,即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三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突出照后减证,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推进网上审批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
四是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实行行政审批“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企业登记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2019年,窗口实现“一次办妥”事项共完成10686件。同时,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企业住所(含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地)申报承诺制,企业登记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促进企业降低成本,给企业松绑,为市场发力。
五是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2017年启动以来,目前已进入全程电子化时代,实现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门”、服务“指尖办”。2019年,我市通过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业务208613件。
六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市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放管服”改革重点内容,各职能单位相继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双随机”监管已成为全市相关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的基本手段。2017年以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企业5594户,并随机配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基本实现双随机检查方式全覆盖,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全部予以公示,任务完成率100%。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突出做好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征地信息、医疗卫生、文化机构、旅游信息、社会救助、扶贫工作、产品质量、就业创业、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集中公开。2019年,公开住房保障领域相关信息6次,土地征收出让领域相关信息41次,规划计划领域相关信息172次,政府采购领域相关信息5935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相关信息4235次,出租车和旅游汽车、公交线路相关信息1997次,脱贫攻坚领域相关信息607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相关信息123次,教育领域相关信息217次,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相关信息3030次,环境保护领域相关信息4176次,就业创业领域相关信息217次,食品药品领域相关信息128次。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开全市预决算情况。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批复一级预算单位86个,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涉密单位不予公开外,全市应公开85家预算单位,实际公开85家预算单位。政府预决算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在确保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及时、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围绕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积极指导下级单位加大预决算资金公开力度,定期组织对基层财政部门开展预决算公开督查检查,确保县、乡级部门和单位重点项目预决算公开及时到位。
5、继续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实现项目招标公告、评标过程、中标结果在不同层面全公开。所有进场项目招标采购信息、中标结果信息100%网上公开;评标过程的视频在交易场所向投标人同步直播,主动接受投标人监督;2019年7月起,政府采购项目试行评标报告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省市县三级互通的交易共享信息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为抓手,着力构建由公共服务、电子交易和电子监督三大系统组成的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初步形成全市域、全领域、全流程系统贯通、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构建三级互通的交易信息平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县(市)交易信息平台均已按照省2.0数据标准与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贯通。各县(市)交易信息实时传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由市平台统一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除政府采购交易信息将由省政采云平台直接推送至省平台外,我市的工程建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三大类交易信息均已实现信息实时推送。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一是完成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工作。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增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办好高博会,出彩新新乡”“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查”“金融服务” 等7个专题栏目,同时,维护现有的9个专题栏目。2019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166条,向省政府网站上报信息1081条,采用1066条,采用率98.6%。
二是做好2019年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要求,继续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季度抽查。2019年,平均每季度抽查政府网站15.8个,平均抽查率33.7%,平均合格率65.1%。抽查之后下发情况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将不合格网站作为监督重点,跟踪检查。
三是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2019年,共收到网民留言40条,全部按要求2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并报上级网站管理单位审核,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摸清政务新媒体底数,规范开设、整合、关停流程,积极推进整改。目前,系统内共登记政务新媒体104个,反馈整改报告58份。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市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乡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2019年11月下发《中共新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政务公开职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的协调、指导、监督工作。二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在原有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强化了政务公开保障工作,推动此项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制定本市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2、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制为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每年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照时限统一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责任,解决政府信息发布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问题。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推广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要求各政府职能部门宣传学习新《条例》。
3、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积极转发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遵循《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完善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上网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上网信息准确,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泄密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专栏,发布依申请公开表格、依申请公开目录、申请信息流程图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438 | 1340 | 168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0 | 466 | 284193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366 | 6317 | 18314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354 | 1788 | 14353 | |
行政强制 | 647 | 163 | 4128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7 | 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373 | 725018.698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5 | 415 | 0 | 1 | 21 | 800 | 16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1 | 0 | 0 | 0 | 2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2 | 408 | 0 | 1 | 20 | 781 | 14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2 | 0 | 0 | 0 | 8 | 2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8 | 0 | 0 | 0 | 0 | 3 | 1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7 | 8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9 | 1 | 0 | 0 | 1 | 0 | 8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0 | 3 | 0 | 0 | 0 | 3 | 16 | ||
(七)总计 | 367 | 415 | 0 | 1 | 21 | 802 | 160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0 | 0 | 0 | 0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6 | 57 | 37 | 34 | 200 | 57 | 19 | 18 | 10 | 104 | 20 | 4 | 6 | 15 | 4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未单独设置政务公开办公室,无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在应对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时压力很大。
2、思想认识不够深化。少数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务公开工作存在“表面化”。
3、政策解读情况不理想。公开解读数量太少,仅有少数部门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公开解读;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4、公开效果存在表面化。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了大量的信息,但一般主动公开的内容却只是宏观性信息,公开信息数量少、内容质量不高、缺乏互动性。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入推进考评奖惩。根据市政府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评价机制,以考促干,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性,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保障能力。
2、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现场服务能力,做好有关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要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3月3日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