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特编制2013年度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各项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要求等七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加强领导,全面谋划部署全年工作。一是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适时对领导机构、工作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二是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市政府立足本市工作实际,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市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本县(市)、区、本部门的要点、细则。
(二)聚焦重点,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3年,新乡市政府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文〔2013〕52号)精神,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13〕120号),大力推进九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着力抓好今年市政府安排部署的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9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由市编办牵头落实;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由市财政局、审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由市房产管理局牵头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由市环保局牵头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以上重点任务分解的单位要在今年逐步开展,作为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认真部署贯彻落实。11月21日,我市组织参加了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举办的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为我市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精神,我市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新政办〔2014〕2号),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创新思路,完善公开内容。一是把好时效关的同时注重深化公开内容。努力克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随意性,公开过程中紧密结合群众需求,在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上下功夫。按照《条例》要求依法科学予以公开;二是明确政府信息“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市严格遵循保密审查程序,将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在信息发布的源头上严格把关,真正做到先审查后发布、一事一审、全面审查,既确保了国家秘密安全,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
(五)务求实效,健全工作考核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自觉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我市在《条例》实施不久就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制度的建立极大的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但随着工作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年终突击公开信息或公开信息重数量轻质量等。为有效解决相关问题,我市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方案,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扣除当年目标责任分数。通过强化考核机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于往年有了显著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3年度,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05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97条,占0.43%;法规政策类信息847条,占3.14%;规划计划类信息286条,占1.26%;行政许可类信息142条,占0.63%;行政审批信息数14条,占0.06%;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数18条,占0.08%;保障性住房信息数23条,占0.10%;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94条,占0.41%;环境保护信息数757条,占3.33%;安全生产信息数59条,占0.26%;价格和收费信息数280条,占1.23%;征地拆迁信息数71条,占0.31%;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数335条,占1.48%;其它类信息19682条,占86.69%。
(二)主动公开方式。在全市主动公开的22705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5750条,占69.37%;通过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120条,占0.5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4655条,占20.50%;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620条,占2.73%;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1560条,占6.8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8件,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受理29件,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受理41件,县(市)、区政府受理78件;当面申请69件,占46.62%,书面申请(信函、传真)13件,占8.78%,网上申请(含电子邮件)32件,占21.62%;其他形式申请34件,占22.97%。
(二)申请处理情况。在受理的14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结率100%,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3年底,河南省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3年新乡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进展情况不平衡。受领导重视程度、工作人员业务熟练程度、单位职能等因素的影响,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不平衡,部分责任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和更新相关信息,存在公开时间滞后、信息内容陈旧问题;二是虽然目前新乡市已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主,结合其他渠道共同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方式,但总的来看,部分单位侧重对政务动态信息的公开,对于行政审批、社会服务、监督检查等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信息未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4年重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一要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抓好9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二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公开工作实效;三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全面推进涉及民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大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教育、医疗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要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通过考察学习、集中培训等形式,从规章制度和信息技术等方面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牢记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操作水平;五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信息中心要协同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2013年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 件
2013年度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指标 |
单位 |
小计 | |||
|
一、 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22705 | |||
|
其中:1、机构职能类信息数 |
条 |
97 | |||
|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条 |
847 | |||
|
3、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
条 |
286 | |||
|
4、行政许可类信息数 |
条 |
142 | |||
|
5、行政审批信息数 |
条 |
14 | |||
|
6、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数 |
条 |
18 | |||
|
7、保障性住房信息数 |
条 |
23 | |||
|
8、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 |
条 |
94 | |||
|
9、环境保护信息数 |
条 |
757 | |||
|
10、安全生产信息数 |
条 |
59 | |||
|
11、价格和收费信息数 |
条 |
280 | |||
|
12、征地拆迁信息数 |
条 |
71 | |||
|
13、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数 |
条 |
335 | |||
|
14、其他信息数 |
条 |
19682 | |||
|
其中:6、通过网站公开数 |
条 |
15750 | |||
|
7、通过公报公开数 |
条 |
120 | |||
|
8、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数 |
条 |
4655 | |||
|
9、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数 |
条 |
620 | |||
|
10、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数 |
条 |
1560 | |||
|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148 |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69 | |||
|
2、书面申请数(信函、传真) |
件 |
13 | |||
|
3、网上申请数(包括电子邮件) |
件 |
32 | |||
|
4、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34 | |||
|
(二)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148 | |||
|
其中:1、已主动公开 |
件 |
99 | |||
|
2、依申请公开 |
全部公开 |
件 |
49 | ||
|
部分公开 |
件 |
0 | |||
|
3、不予公开 |
件 |
0 | |||
|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
件 |
0 | |||
|
5、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
|
6、其他 |
件 |
0 | |||
|
三、举报、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
(一)举报情况 |
|||||
|
1、受理举报下级行政机关数 |
件 |
0 | |||
|
办理数 |
件 |
0 | |||
|
2、本机关被举报数 |
件 |
0 | |||
|
(二)行政复议情况 |
|||||
|
1、本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
2、下级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
(三)行政诉讼情况 |
|||||
|
1、本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
2、下级行政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
四 、其他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
|
1、本机关工作人员数 |
专职 |
人 |
2 | ||
|
兼职 |
人 |
0 | |||
|
2、下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数 |
专职 |
人 |
52 | ||
|
兼职 |
人 |
22 | |||
|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
万元 |
5 | |||
|
(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
|||||
|
其中:1、举办各类培训班 |
期 |
2 | |||
|
2、培训人员 |
人次 |
300 | |||
说明:
1.第一项“主动公开情况”数据统计中(无此类政府信息不填,规范性文件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重复的,以规范性文件统计),无论在哪个媒体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1条统计1次,在不同渠道上公开的信息总数(第6—10小项)要和公开的文件类别(第1—14小项)总数相等,并且都等于主动公开的总数。
2.第一、二项填写内容为各省辖市政府(含辖区各县区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省直管县、市(含辖区乡镇政府和县、市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部门(含直属下级机构、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
3.第三、四项中的 “下级行政机关”, 省辖市政府填写内容为各县(市、区)、市政府各组成部门数据,省直管县(市)政府填写内容为乡(镇)政府、各县、市政府组成部门数据,省政府部门填写内容为直属下级单位或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
4.第二项依申请公开有关数据为按照《条例》规定确属公开政府信息并登记在案的有效申请。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