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出声出效——延津县县长出庭应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12月16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某某不服延津县政府、新乡市政府行政答复及复议决定诉讼一案。延津县委副书记、县长许万银出庭应诉。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该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程序严谨,切实保障了各方诉权。
许万银代表延津县政府向法庭作了陈述,就所作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政府的监管职责等发表了意见,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
近年来,新乡两级法院扎实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常态化机制化运行,聚焦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延津县法院建立健全“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与“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约谈100%”无缝衔接机制,确保“让告官者见官”,让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发声”成为行政案件庭审常态。此外,为推动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化解全覆盖,延津县法院还与延津县政府构建“前端事实核查、中端行政调解、末端司法保障”三效联动工作机制,2025年以来,累计有效化解各类案件211件。
下一步,新乡两级法院将继续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实质化,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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