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白色家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是全国重要的白色家电生产基地,产品涵盖了冰箱、冷柜、空调、洗衣机等多个领域,“新飞”等品牌已成为国内外享誉盛名的家电品牌。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抢抓央企资源整合战略机遇,推动白色家电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十五五”期末,实现白色家电产业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力争培育1家上市公司,产业链龙头企业进入全国白色家电行业前五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重点举措
(一)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实施白色家电企业品牌提升行动,支持白色家电产业链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加强品牌管理,促进品牌建设与企业经营良性互动。鼓励产业链企业与各大商场、家电卖场合作,联合开展产品展销活动,全面提升产品曝光度和占有率。统筹推进白色家电产业链企业的商标、字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严控品牌输出,推动企业由品牌输入迈向标准输出,着力打造一批白色家电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和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加快培育市场竞争新优势,激发白色家电产业发展活力,全面提升白色家电质量总体水平。(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二)加快重点企业上市进程。用好资本市场多元化制度,培育一批上市优质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沪深北港交所上市。对于符合条件的白色家电产业链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培育方案,建立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全程协助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更多的产业链企业早日上市。(责任部门:市金融联席办、工信局)
(三)强化政策兑付直达快享。建立惠企资金“即审即拨、优先拨付”制度,实行白色家电产业链企业争取资金清单化管理,限时拨付,杜绝拖延滞付。大力支持新乡市白色家电生产型企业参与电商平台“以旧换新”活动。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信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5〕1号)精神,参照省级财政“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年度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含配套软件)支出不低于500万元的,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其中,对未获得中央财政贴息的,省财政按照1.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对获得中央财政贴息的,在此基础上省财政按照1个百分点给予贴息,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全力推动白色家电产业链企业向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支持产业链企业申请省级专项资金,推荐产业链企业项目进入工信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清单。帮助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科技专项及单项冠军、头雁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资金和荣誉,做到应享尽享,直达快享。(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
(四)大力拓展国外市场。用好3000万元运费补贴专项资金,拓宽产业链企业出口渠道,加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对由新乡至出海港口运输的平台企业进行补贴,每40尺箱补贴2000元、每20尺箱补贴1600元,运费补贴专项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大力拓展国际市场,组织产业链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国际展会,开展跨界联名活动等宣传活动,并按照展会推荐类别对其给予不高于90%、70%、50%展位费及机票补贴。(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五)强化金融赋能产业发展。加大支持白色家电产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重组力度,积极抓牢央企战略重组机遇,扩大我市白色家电产业规模,根据重组情况,设立5亿元的并购投资基金,推动企业集团化、多元化发展,做大企业规模,打造总部经济。着力加大人工智能与白色家电产业深度融合,壮大耐心资本,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新机制,全面贯通产业链企业融资渠道,驱动产业实现从规模扩张向技术引领、品牌增值的高质量跃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金融联席办,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六)加大产业链群招引力度。强化招商引资的针对性,积极承接家电产业梯度转移,着力引进家电行业十强企业及配套企业,深度服务“链主”企业,鼓励其吸引上下游合作伙伴入驻,促进我市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建成中部地区智能家电生产基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七)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产业链建设项目列为省市重点项目,全程专班跟进,强化立项、规划、环评、建设等全流程服务,最大限度压缩审批与建设周期。依法保障新建省市重点项目的土地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求,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配置上予以支持,储备不少于3000亩建设用地,并依法依规给予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提供价格不高于200元/吨的蒸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八)提高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国有投资平台主导作用,主动对接产业,谋划重大基础设施及产业园区配套项目。支持家电产业链企业入驻使用,确保精准服务产业链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白色家电产业常态化沟通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有关单位,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力保障各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跟踪问效。逐条逐项落实有关措施,定期进行工作指导,跟踪问效,确保支持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我市白色家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营造良好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政策服务,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推动服务理念创新、政策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豫公网安备4107020200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