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人姓名 李广慧

  • 联系方式 0373-3683015

  • 办公地址 河南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机构职能与机构设置

新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1+2+4+N”目标任务体系,全面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积极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以抓“五学”,提“两力”为关键点,统筹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机构职能:

1.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践行“九个坚持”“六个下功夫”的要求,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基本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同时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和部分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3.学校根据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和主管部门核定,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依法自主制定招生章程,自主确定招生人数及各类专业的招生比例。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和社会服务。

5.学校依法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6.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7.学校根据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夯实基础学科、加强应用学科、发展交叉学科、培育优势学科”的学科发展定位,鼓励教职工和学生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应用型研究;密切与政府、企业、学校、科研院所联系,开展协同创新,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8.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国际间的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推进学校国际化发展进程。

9.学校合理使用自有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不断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10.学校依法依规向为学校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名誉教授等荣誉称号;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聘请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11.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决定其职能或职权职责,任命负责人。

12.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外界签订协议,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与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


机构设置:

我校内设党政管理机构20个: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院长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处(党委学工部、党委武装部)、科研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外事处、保卫处(党委保卫部)、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纪工群团机构4个: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党委巡察办公室、工会、团委。

教学机构27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药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3D打印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人文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素质教育中心、实践教学中心。

教辅机构19个: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图书馆、期刊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档案馆、实验实训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地合作办公室、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办公室、教师中心、课程中心、学生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科研机构13个:河南省光电催化材料与微纳应用技术院士工作站、纳米碳修饰膜技术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动物疫病分子诊断河南省工程实验室、3D打印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刘震云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新乡发展研究院(沿黄经济发展研究院)、汉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牧野文化研究所、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