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是新乡市人民政府举办、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秉持“瞄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方针,注重产教融合、工学一体、校企合作、产学研并举,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和人才强校主战略,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为目标,重点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着力培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把学校打造成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摇篮。学校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学校以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为主,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优势,适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非学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各类职业培训和社会服务活动;努力开展应用技术本科教育。
3.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依法自主招生、调节招生比例。学校坚持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坚持服务区域经济,构建覆盖区域产业链主要岗位、面向新型工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体系的专业体系,建立与产业发展相协调的专业调整机制。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行业企业需求,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区别不同学科、专业特点,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学校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协同育人,共同建立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5.学校坚持产学研协调发展,与多方共建协同创新平台,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为区域经济技术进步、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服务。
6.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开放教育教学资源,为行业企业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为社区居民终身学习提供服务。
7.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学历教育,颁发学历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8.学校履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使命,坚持校企文化融合,注重文化育人,全面建设特色学校文化,把学校建成区域文化的传播中心。
9.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