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具体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授权的权限负责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项目审批、规划、建设等方面工作。
(二)编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总体规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授权的权限负责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土地统一划拨、出让,并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依法管理土地。
(四)负责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工商管理、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六)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涉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