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制定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措施。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执行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推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协调完善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拟定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规划。按照分工负责全市重要消费品 (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流通和服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促进和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我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牵头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实施外贸企业开拓市场活动。依法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理政策,负责我市企业相关商品配额、资质、招标、进出口许可证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服务外向型产业进出口转化,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九)执行国家、省服务贸易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市举办的展会活动(含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和订货会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跨国公司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鼓励政策。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推进和深化我市与其他省市相关区域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区域经贸交流活动,组织参加招商引资活动及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引进市外资金统计工作。负责指导联系外地驻新和我市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执行国家、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推进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我市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 (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贯彻落实省关于自由贸易区相关战略规划。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贯彻全省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