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起草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管理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领域的综合协调、督导督办。
3.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
4.统筹全市“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创新应用,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组织推进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
5.统筹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组织协调全市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6.统筹全市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管理,加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研究拟订全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各级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衔接和建设实施管理。
7.统筹管理全市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市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通。
8.统筹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负责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
9.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以及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提升一体化安全防护配置和监管能力。负责数字政府安全运营体系建设,建立一体化分级运维保障流程和一体化安全防护运营机制。
10.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接诉即办”和电子监察工作机制,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和运行管理。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