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验收要求及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豫危搬办〔2020〕5号),新乡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人员,按照验收要求及工作程序,采取核查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对新乡市第四批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企业:河南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进行了验收,企业达到验收条件,验收通过。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新乡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书面反映。
电 话:0373-3696540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市政府办公楼13楼1352室
新乡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