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第四批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新财预〔2024〕99号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72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下达新乡县、辉县市、原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我市各县(市)的项目申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373-3688615
电子邮箱:xxczny@126.com
新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举报电话:0373-3696683
电子邮箱:xxsmzjmzk@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新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第四批)
单位:万元
县(市)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
新乡市(汇总) |
72 |
新乡县 |
28 |
辉县市 |
22 |
原阳县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