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来源: 市财政局 时间: 2024-05-30 12:30:28 浏览 人次

  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豫财农综〔2024〕4号分别下达中央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005万元、3499万元;

  新财预〔2024〕96号下达中央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71万元、412万元;

  二、分配原则

  豫财农综〔2024〕4号中央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由省直接分配至相关县(市)。

  新财预〔2024〕96号下达相关市辖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因素(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政策因素等)进行分配。

  三、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373-3688615

  电子邮箱:xxczny@126.com

  新乡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373-2177371

  电子邮箱:xxsfpbghz@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新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

单位:万元

     资金级次

县(市、区)

中央级

省级

豫财农综〔20244

新财预202496号

豫财农综〔20244

新财预202496号

新乡市(汇总)

4005

471

3499

412

新乡县

227


198


获嘉县

281


245


原阳县

667


583


延津县

328


286


封丘县

784


685


长垣市

330


289


卫辉市

391


342


辉县市

997


871


凤泉区


206


181

平原示范区


265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