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市水利局 时间: 2025-04-03 10:29:48 浏览 人次

  新乡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豫环委督察办〔2024〕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四水四定”要求落实不力。违规取水问题仍然突出。新乡获嘉县盛瑞水务公司违规将黄河灌溉用水出售给金天化工公司作为工业用水,2021年以来累计供水172万立方米。

  二、整改措施

  对获嘉县盛瑞水务公司违规供水问题立案查处,依法完善取水许可手续。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2月,获嘉县水利局对获嘉县盛瑞水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获嘉县盛瑞水务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2024年5月,获嘉县盛瑞水务有限公司更名为获嘉县胜润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28日,河南省水利厅对该公司的取水许可延续进行了批准,取水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向河南省水利厅反映。

  联 系 人:河南省水利厅 郭广颖

  联系电话:0371—65953211

  电子邮箱:2067887125@qq.com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