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延期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4-12-09 09:13:39 浏览 人次

  新乡市振海车厢有限公司,你公司不服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7月23日作出的新自资规依申复〔2024〕78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于2024年9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现本案已审理终结,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新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新政复决〔2024〕783号)。因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新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新政复决〔2024〕783号)。

  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到新乡市人民政府(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联系电话:0373-3696060)领取该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5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